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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是"我們會檢討"這樣的回應 麻煩 把大家對你們使用"歷屆學生會"類似署名的質疑 解釋清楚法源根據在哪裡 如果沒有根據 就認錯 然後在傳媒上面講清楚 不要讓社會大眾誤解 要不然最後如果真的發動罷免 傳媒再跟社會大眾說 "之前發表聲明的學生會會長遭罷免" 這樣你們會比較開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rainycats:我想這樣他們真的會比較開心 11/06 09:38
lunwei:現在是給你們機會認錯 不要逼我們發動罷免 11/06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