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cuumguitar (我在妳眼裡重要嗎?)》之銘言:
: ※ 引述《hinevan (鏘鏘鏘~~~)》之銘言:
: 數刪
: 我想起一個公投的缺失
: 那就是可以讓政治人物推卸責任
: 今天學生會用學生會名義發言 就要負政治責任
: 那是一個負責任的表現
: 如果今天台大學生會的任何活動 行為
: 都要連署 投票
: 那台大學生會只是個執行單位 就沒有決策權了
: 學生選出學生會 就是要學生會策劃 執行
: 當然也就要承擔後果
學生會的權限到底在哪? 這個組織要做的事情是什麼?
這點需要先釐清
再重申一次 今天的問題點在於
學生會組織裡的個人能不能以代表台大學生的學生會名義對外發表
關乎學生私領域之政治立場聲明
學生會最主要的功能 應該在於為大多數的學生牟取更佳的學習環境或是利益
而不是狐假虎威 掛個名字就出去招搖撞騙
學生會有其決策權 但是應該僅限於關乎全體學生之公共事務上 例如舉辦活動之類
但是私領域 包括之前各位同學舉的例子 嫁誰娶誰 吃不吃魯蛋等等 都屬之
關係到這一區塊的議題 應該由同學們自己表達 因此才需要連署
這並非學生會可決策的部份
如果可以決定一切的話 那我要去巴結高小姐讓我不要被21
: 反之 如果事情是投票 連署通過 那可跟學生會沒甚麼關係
: 導致嚴重後果學生會也只是被動的反應
: 民意的反應本來就分直接代表跟間接代表
: 台大學生會的選擇 讓學生會必須承擔政治結果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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