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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nevan (鏘鏘鏘~~~)》之銘言: : ※ 引述《vacuumguitar (我在妳眼裡重要嗎?)》之銘言: : : 數刪 : : 我想起一個公投的缺失 : : 那就是可以讓政治人物推卸責任 : : 今天學生會用學生會名義發言 就要負政治責任 : : 那是一個負責任的表現 : : 如果今天台大學生會的任何活動 行為 : : 都要連署 投票 : : 那台大學生會只是個執行單位 就沒有決策權了 : : 學生選出學生會 就是要學生會策劃 執行 : : 當然也就要承擔後果 很高興跟你討論 我也沒打算吵架 希望大家心平氣和 我在乎的一點只是 這個聲明有沒有強制力? 這個聲明說出來 會不會代表台大所有學生都這樣想? 當然不是 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民主不代表全部 就好像學生會被選出來的時候也不是一致同意的 但是他們卻因為票數最多而要代表全校學生 而聲明 這種東西沒有法律約束力 是一種意見表達 不代表所有學生都要這樣想 站在前面說的 台大學生會代表全校學生的高度 表達一種意見 而這種意見肯定是受到某一部份學生支持 只是不知道多少? 如果不多 台大學生會要自負政治後果 這是我的看法 至於法規上的認定問題 我覺得要有學生法庭解釋以後才能定 法律的東西在我的認識裡 規定都是很細膩的 有時候看條文 我們常常會往我們自己期待的結論去推斷 這還有得爭 但是所謂私人領域的問題 個人認為並沒有干涉到 因為那是個聲明 沒有法的效力 更不代表所有學生都這樣想 : 學生會的權限到底在哪? 這個組織要做的事情是什麼? : 這點需要先釐清 : 再重申一次 今天的問題點在於 : 學生會組織裡的個人能不能以代表台大學生的學生會名義對外發表 : 關乎學生私領域之政治立場聲明 : 學生會最主要的功能 應該在於為大多數的學生牟取更佳的學習環境或是利益 : 而不是狐假虎威 掛個名字就出去招搖撞騙 : 學生會有其決策權 但是應該僅限於關乎全體學生之公共事務上 例如舉辦活動之類 : 但是私領域 包括之前各位同學舉的例子 嫁誰娶誰 吃不吃魯蛋等等 都屬之 : 關係到這一區塊的議題 應該由同學們自己表達 因此才需要連署 : 這並非學生會可決策的部份 : 如果可以決定一切的話 那我要去巴結高小姐讓我不要被21 : : 反之 如果事情是投票 連署通過 那可跟學生會沒甚麼關係 : : 導致嚴重後果學生會也只是被動的反應 : : 民意的反應本來就分直接代表跟間接代表 : : 台大學生會的選擇 讓學生會必須承擔政治結果 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58.52 ※ 編輯: vacuumguitar 來自: 210.58.58.52 (11/06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