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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ame (願奇蹟常伴左右)》之銘言: : 這是我給政大記者的信,我說明了我反對的原因 : 如果內容言語過於粗俗,請見諒 : 她表示目前並沒有反對派接受採訪 : 請大家多多表示意見 : --- : 當初看到這篇聲明稿的時候,我想說"這次學生會長一定會被批的很慘, : 不過道個歉應該就可以了。"後來我才知道我錯了... : 當天晚上開會我碰到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就跟他說"你們這次一定會被學代會決議譴責, : 不過譴責又不痛不癢,你們就乖乖被譴責吧。"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 貴學代的奇妙心態 你到底是以什麼心態來看待學生自治呢?? 如果你真的如你自己所說 這麼的重視這一切 就不應該也不可以以輕浮和油條的方式看待道歉和譴責 學生會長的任何表態 如果真如同眾學代所說的那麼動見觀瞻的話 怎麼可以"乖乖的被譴責"呢?? 如果你真的認為學代會該有學代會的力量 又怎麼可以把自己的的譴責想成是"不痛不癢"呢?? 你以為別人對外的發聲 就是對外泛政治化 但你自己 又何嘗不是以一樣的心態來看待這一切呢?? : 我沒想到的是,學生會長一直拒絕對此事正面道歉,一直認為這件事除了標題之外 : 並無錯誤,造成這件事情風波一直停不下來。 : 星期一開會的時候,幾位學代們一致認為我們拿她沒皮條, : 她巧妙的鑽過了學生自治法規的相關漏洞,有如六年前的張榮法一樣。 這只不過是一個個人偏好或意向的表態 毫無任何實體上的措舉(如 糾眾衝進總統府或用會費影印傳單發動全校連署) 沒有任何會費被花掉 沒有任何公文書被發出 我看不出有任何"相關漏洞"的問題 更不要拿這個跟張榮法相提並論了(又 這是七年前了) 張榮法是本人 在公開(電視撥出)的場合表態 支持特定政治人物選舉 總統涉貪應下台 是一個廣泛的多的公眾議題 並且發表的方式與場合也沒有牽扯到任何政黨或人物 (例如: 和第三屆會長林奕華學姐一起在市議會開記者會) 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很恰當的類比 : 至此,我開始懷疑她是否在發聲明前就已經沙盤推演過一切事情 就如我推文所說 以貴學代與您的同僚目前的水平 嗯 我衷心的希望 能夠先有一天 學生會長在做任何措舉之前 都有先沙推學代會反應的需要 : 再加上這幾個月來他對學生事務的推託之詞 : 學生會費收費爭議=>學校提前寄入學通知 : 來得及放劃撥單,來不及放說明書?? : 預算書晚送,經費提前動用不合法=>行政慣例 : 行政慣例不可逾越法律之上,有問題請提修法 : 學術部,福利部部長難產=>找不到人 : 五月就當選了,連對學生最重要的福利部長都沒有找到人,這幾個月在幹什麼? : 網路加退選說明會=>第一次派的人沒去,第二次信箱爆掉 : 沒去就請為了沒去向大家道歉,哪有人為了信箱爆掉向別人道歉的?? : 整個就是避重就輕 相對於什麼代不代表性的問題 若單純就"學生自治事務"而言 而非只是"給同學/外面一個交待"的話 上述四點才是應該提出討論並予行政部門譴責的題目 13屆學生會會長 就曾經兩次針對類似議提在大會公開道歉 一次是為了未經大會同意即收取學生會費 且收費超過慣例額度 另一次是為了預算編列不當 沒有收支並列 預算這一個 並且他的財務部長馬上下台一鞠躬 預算也整個退回重編 不過 雖然這些質疑與不滿都是應該且值得討論的 但以貴學代在後面附註的"理由"與"推論" 或許沒在大會提出也好 對的事情 由笨蛋以錯的方式搞砸 錯的人反而變成對的人 這種鳥事 在歷史上本是履見不鮮 : 我開始對高閔琳這個人產生懷疑,她到底對學生事務還是政治事務比較熱心?? : 這個人處理事情的態度是不是像打太極拳??? : 如果這次我們讓她過關,只要說是公眾利益,下個月會不會有人幫候選人站台???? : 更重要的是,怎麼樣不會讓以後的學生會長權利無限擴張????? 很簡單呀 請先 將你手上可能有 也可能沒有(那就去找一本吧)的法規彙編 讀過一次 最好連後面附的本校相關法規也看一下 然後 再請將會議規範(內政部的)也看過一兩次 想一想怎麼應用 現任會長 就我所知 不但沒有意願 我想也沒有本事 能夠當個議事流氓 但若是貴學代連自己手上有的武器都不會用 每天只會叫叫叫 或是用一些也不怎麼文明的方法反制對手的不文明 那...我若是夠虔誠的基督徒的話 會每天為學代會禱告的...因為也只能這樣了 : 但是高會長在特別大會上的言論,換個說法就是"反正我是以高閔琳的身分連署, : 所以我要幹什麼都可以,你們管不着。" : 我在特別大會上跟會長說了,妳真的是以"高閔琳"連署就算了, : 妳今天是以"台大學生會會長 高閔琳"的身分連署, 說了快一兩百遍 我覺得貴學代還是不太懂 今天 我們若是以公文書來說 所謂以"台大學生會長 高閔琳"連署 有兩種狀況 一種是 她蓋了顆職章 上面就寫著"學生會長 高閔琳" 第二種是 公文書有一行前書"學生會長" 然後後面簽上會長大名或私章 今天若只是"高閔琳(現任台大學生會)" 那後面的括號就只是附加說明 表示前述這個人另外有的情況或職務 而不是一個官稱的公開使用 例如說 某個演講請到李嗣岑教授講特異功能 後面括號(現為台大校長) 難道他就變成是以台大的名義演講的嗎?? 當然 這種該是以政治解決的問題 可以不要太計較這種東西 想罵就能罵 但一般同學搞不清 貴學代忝為學生代表 自治團體的一環 不可不知其差別 : "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是學生給妳的,使用前不應該特別小心嗎?? : 如果今天承認高閔琳可以無限制的使用"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 : 以後是不是代表只要說是公眾利益就可以拿"台大學生會會長"這個title幫候選人站台? : 這件事情如果形成行政慣例後患無窮,這是我的底限,希望這件事不能成例。 貴學代以上所說 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問題 自己假設出一個最極端的狀況來判決是非 或許是一個比較簡單的證明法 但絕對不該是唯一的證明法 尤其是在這種並非簡單true or false 的命題之下 : 這個聲明的內容對學校的聲譽有沒有利,那是另外一回事 : 有利的話那也是不當得利,高會長也說過並沒有代表學生會簽署。 : 無利的話高會長萬死難辭其咎。 : 電資院研究所學生 李翰林 最後 我雖然沒有任何專業或業餘的法律素養 但我想"不當得利"應該不是這樣用的 那是個專有名詞 就像是C++ 應該不會有人把他當成是C+和B-之間的成績等第 XD 如果那個人還有一點點程式設計師的自以為的話 貴學代對學生自治有的是不是真正的熱誠 一股發自內心想要同學 學校更好的心 或只是一種 為了寫歷史而寫歷史 玩扮家家酒的心態 請在真的太閒或太無聊(如: 以法制委員會決議要求部長列席大會)的時候 想清楚些吧 希望您的旺盛精力能成為學代會向上的動力 而非只是無用的熵 或是作負功的拉力 我無意輕賤閣下 或是任何學代 以至於學生代表大會這個組織 但也深切的盼望 貴學代的自重 而後人必重之 b88502110 陳奐宇 -- We can't have our friends around forever... But we can have them everywhere... We are blessed if we d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2.101
miname:真的是很好的建議呢,謝謝指教 11/13 02:20
miname:不過在寫歷史的人是你們並不是我呢,我沒那個能力 11/13 02:22
miname:有些私下的玩笑話就請不要當真吧,我是很認真的看待這件事情 11/13 02:24
miname:法規會的部分不合法決議,我現在還在懺悔中,沒睡好的笨事 11/13 02:27
joh:別人是在認真看事情,你在攻擊什麼? 11/13 09:02
fec:最後一句真是有夠有趣啊 11/13 09:15
dimer:你仔細去看看那份聯合聲明, 看你們這干人是只用括號來附加說 11/13 11:34
dimer:明你所謂"另有的情況和職務" 還是你們以學生會名義發表的? 11/13 11:36
dimer:還好意思扯李嗣涔的例子, 他敢說他用台大校長的名義來替特異 11/13 11:37
dimer:功能背書? 11/13 11:37
allyours:樓上這位 是您該去仔細看吧 我簽過名的東西 一向是有看過 11/13 14:36
lamune:學生會胎哥化了嗎 11/1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