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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umonki (完蛋了...)》之銘言: : 操場除了夜間照明不佳以外,更大的問題是竊案頻傳! : 許多來常操場運動的同學或市民都有發生物品被竊的慘痛經驗... : 更有很多同學雖然想來操場運動卻礙於擔心物品被竊而作罷,十分可惜。 : 曾經有向校警表示過想加裝監視器,但校警表示這要靠學生會向學校建議, : 學校才有可能給發經費,靠校警是不夠的。 : 雖然校警叔叔伯伯們已經很努力的加強巡邏操場,但警察先生們不可能全天守候, : 而且校警們應該有也有其他重要的事情必須去處理。 : 更重要的是有監視器才有堅強的證據可以將竊賊繩之以法! : 我們曾有發現可疑人物在晃來晃去,卻又不知該如何是好... : 另外,有監視器還可以嚇阻竊賊著手犯案。 : 因此希望學生會麻煩能向學校提案。 可是作為一個在操場運動的人,我並不喜歡有監視器監視我的行動。 如果想要靠監視器來預防或查緝竊案,在台大操場這麼大的開放空間, 我不認為會有實質的功效,可能只是滿足了運動的人虛假的安全感而已, 卻必須讓在該場所運動的人,同時飽受被監視、隱私被侵害的弊害。 在附近的體育館設立寄物區,供運動的人使用,或許是個不錯的方式。 另外,我個人覺得校警的巡邏並沒有很頻繁呀! 而且預防竊案本身應該也要列為他們的工作重點, 我並不覺得校警真的有在做什麼事,好像都只是看到他們在各大門車道門口 負責警衛而已。 -- The essence of our free Government is "leave to live by no man's leave, underneath the law"--to be governed by those impersonal forces which we call law. Mr. Justice Jackson (in Youngstown Sheet & Tube Co. v. Sawy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5.221
Ortos:我實在不懂為什麼在公開場合隱私會被侵害 12/20 22:47
Ortos:可是攝影機真的很花錢就是了 12/20 22:50
reb:樓上真有道理... 12/20 23:42
GoodLife:個人比較贊成設立置物櫃的方式 12/21 01:29
GoodLife:但是要收費且跟火車站那種一樣24小時後自動開啟 12/21 01:30
GoodLife:不然又會被人當私人書櫃佔用 12/21 01:31
kopuck:那去7-11買東西 也算被侵犯嗎 12/23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