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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nova (病了)》之銘言: :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依照原來的登記,原來便利商店的位置是一間教室 : 而不應該違法使用成店鋪(原來的文藝復興更誇張,不但違法使用成餐廳, : 而且還是違章建築。這實在是很難為情的一件事。 : 上屆學生會至少不重蹈覆轍這個問題,改採正常程序來推動這空間的合法性, : 已經難能可貴,懂得為學生爭取。 很簡單嘛.. 全家便利商店"以前"那個位置確實是登記為教室 但是有說新的便利商店也要在那個登記為教室的位置嗎??? 沒有嘛... 整個活大那麼多餐廳廚房, 全家的位置就一定要剛好在教室登記地上 把餐廳裝潢拆掉變成便利商店就好啦 這還不是廠商角力 天真的太離譜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