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nova (病了)》之銘言:
: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依照原來的登記,原來便利商店的位置是一間教室
: 而不應該違法使用成店鋪(原來的文藝復興更誇張,不但違法使用成餐廳,
: 而且還是違章建築。這實在是很難為情的一件事。
: 上屆學生會至少不重蹈覆轍這個問題,改採正常程序來推動這空間的合法性,
: 已經難能可貴,懂得為學生爭取。
很簡單嘛..
全家便利商店"以前"那個位置確實是登記為教室
但是有說新的便利商店也要在那個登記為教室的位置嗎???
沒有嘛...
整個活大那麼多餐廳廚房, 全家的位置就一定要剛好在教室登記地上
把餐廳裝潢拆掉變成便利商店就好啦
這還不是廠商角力
天真的太離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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