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iahaka (吳秀)
看板NTUSA
標題Re: [電影節公告] 關於發放號碼牌的說明
時間Sat Oct 20 03:57:42 2007
: : 我推文是因為晚了,簡單回應,今天此刻再做正式回覆,請勿把學生會
: : 的同學比擬成政治人物的官腔作為等不恰當的言語。
: 前面這兩句就看的出 不是政治人物打官腔
: 因為打官腔的人不會講出這等不恰當的言語
: 身為學生會幹部 有一些事情和言論本來就要有所承擔
: 尤其是對看板上的言論 針對事實作澄清和反駁本是應然
: 但是要求不要出現哪種言語 我想是超過貴官該有的言論了
: 官不官腔 恰不恰當 是由看板的同學共同觀察與認知的
: 而不該由貴官 或是學生會的任一公職來認定或勸阻的
: 還望貴官對自己的職權和發言範圍自重
: 後面活大電影的事 我覺得解釋的很清楚也很好
: 很高興看到今年學生會的電影放到坐不下
: 過去常常是冷門片空蕩蕩大家自由來去
: 能夠出現這種新的煩惱 是很值得可喜的事
: 期許貴部能夠拿出跟選片和宣傳一樣的智慧來解決座位問題了
先自述一下,我今年大二,不是學生會幹部。
以下提到「學生會」泛指學生會運作事情的那群人。
我不支持這樣的學生會概念欸。或許是錯誤的印象;學生會
也是學生社團之一吧?當然我沒有要直接要將學生會介於學
校行政機關與一般學生社團間的特異性抹煞掉,但像是「貴
官」或者「公職」這種措辭所暗示的:「學生會為學生之必
然代表機關,並在學校的行政上擁有部分的學生管理權」這
種事,我是不願接受的。
詳細的說:我很難否認,在關乎學生福利權益甚或義務等等
事務上,學生會的同學們比我更有行動力,並且在多數時候,
她/他們對於這些事務的思索與計畫比我更詳盡,是以我願
意繳交學生會費、並把一些事情中屬於我的一份發言權、決
定權放下,交給他們去決定事情,並暫時卸下自己屬於學生
一員所擁有的,關注、解決該些事務的責任感。但畢竟每個
人的意見都有其特異性,任何的學生會組成都可能做出我不
滿意、不贊同的決議,在那些議案於我太切身、太不能割捨
的時候,我希望自己還能行使那些暫時放下的權力。
我對學生會的想法:誠然學生會因其性質被學校單位視為學
生全體的代表,在負責的事務和言論上該有其擔當;但在
「代表學生」的事務上學生會有代表全體的「責任」不該忽
視、禁止任何言論,但在「舉辦活動」的事務上,我認為學
生會應有的是「責任感」而不是「責任」。也就是說,那並
不是一種義務,在她/他們願意繼續運作這個活動的同時,
我們也該拿出更多的尊重。畢竟發言權、決定權是我們身為
學生本來就有的,但那些活動是我們本來沒有的。
嗯講得有點遠,為體恤直接按END的同學寫在最後:
想說的是我覺得學生會幹部不是「公職」,更不是「官」而
在運作台大電影節這個非學生會義務的活動時,在她/他們
若認為受到詆毀,用帶了「請」字的發言要求受益(電影)
同學注意言詞,是非常合理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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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82.69
推 tsaiyi18:推推推 原po思想真縝密啊 10/21 09:17
→ tsaiyi18:的確電影會不是學生會該盡的義務 而是他們熱心提供的服務 10/2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