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iahaka (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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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電影節公告] 關於發放號碼牌的說明
時間Sun Oct 21 02:33:32 2007
: 您的認定與認知,我個人一定尊重您。
: 可是,抱歉,學生會以及研協,目前就是『準學生政府』形態
: 學生會立法部門學生代表大會,就是『準立法院』等級
: 台大學生註冊後,為學生會及研究生協會當然會員
: 研協會長與學生會會長,對外就是代表所有台大研究生,及台大學生全體
: 對內也正是與學校代表全體學生溝通的窗口與橋樑
: 您可以不贊成,但是外面的人,就是這麼看的,許多事情,也是這麼運作的
: 所以研協/學生會相關幹部,言行動見觀瞻;
: 這些在舊大學法裡面已有著墨,修訂後的新大學法更是加大了力道
: 就國民而言,無法選擇政府,如果他選擇當這國國民
: 就一個學生而言,除非離開台大,否則就是學生會及研究生協會當然會員
: 有多大權力,就有多大責任,以及有多大義務。
: 其實學生自治團體的『權』很小,但是責任其實很大
: 這是一個犧牲奉獻積陰德的位子
: 也更是一個努力學習成長的好機會
唔,這篇會完全離開電影節的話題。
的確學校和外部都是這麼認定的,
確實繳了錢我也是學生會成員。
但要說學生會是政府,對不起雖然你們可以決定政策
可說真的你們對我沒有強制力。
而且向來在需要和學校溝通的時候我都自行處理
真的處理不來才會煩請學生會。
嗯我想這個觀點目前就是這樣模稜兩可,
也就可以打住:事實是介於我們兩者敘述的中間
而我還沒有足夠而精確的描述能力,是以總會有所的出入。
我真正想說的事情或許被討論過了抱歉沒爬過板:
既然你(不好意思身為學生會老人我就當你是幹部們的一部份了)
宣稱現在你們是『準學生政府』、有『準立法院』
那可不可以請你們設法將學生會費收齊,
或設法平撫已繳費同學心裡的不快,畢竟
即使只開放部分福利給未繳費同學,我仍然感到不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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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niahaka 來自: 61.229.182.69 (10/21 02:48)
→ Honiahaka:爬過名為 [公告] 關於學生會費(收費緣由)的27篇文章 10/21 04:11
→ Honiahaka:修文在最後一段加上"設法",並補述倒數第二句 10/21 04:12
→ Honiahaka:希望若有答案能著重於「在現況下及時可行的行動」 10/21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