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工作人員真的因此不敢阻攔我,
: 不就表示工作人員說一套做一套?
: 如果說是因為不敢惹怒我 不想造成現場混亂 所以「暫且」容忍我入場
: 不就意味著好好溝通、誠懇請求根本沒有意義
: 以後大家有什麼意見都不必表示
: 直接蠻來就好?
我想妳忽略了很多東西。
請思考:
明明是表面上「違反規定」的事情
為什麼今天「一個認為自己是女生的男生與她的男性朋友」會被放行呢?
我的答案是:
因為在這個狀況牽扯到性別尊重。
今天如果有人孤身一人想要進去看電影
他再怎麼胡鬧、「實行流氓的行為」
我想即使會引起混亂,他仍會被攔下來,
因為他確實違反遊戲規則,這無可商量。
但妳的狀況不同,妳是一個認為自己是女生的男生
這不是(主觀)錯誤或罪過,而且世界上有人認為這樣的人可以算是「女生」
認為妳可以因此以女生的身份進入
所以會引發爭論,這是「有爭議的」;
上述一個人孤身進入違反原本的規定是「無爭議的」。
妳或許想問為什麼有爭議就要放行:
為什麼在這個狀況工作人員會「因為不敢惹怒妳、
不想造成現場混亂所以『暫且』容忍妳入場」?
我要說:妳所謂的「容忍」就是「尊重」在現實中實行的狀況
因為「有爭議」、有另一方的說法
在我們不能明辨何者為真理或真理根本不存在的時候
我們不會強制對方(妳)去順從自己的說法(妳是男生)
否則即是「不尊重」。
因為「阻止違規來賓」引發混亂是正當的,無須愧疚
因為「不尊重」引發混亂是有所缺失的,是以他不敢、不想。
妳能說這不是尊重的表現?妳能多要求什麼?
妳想要世界打從心底認為妳是女生嗎?如果是,
醒醒吧!世界沒有、不需,也不可能善良到這個程度!
是以我覺得妳後面「推論」法律如果怎樣的那個部分常胡扯:
如果法律那樣規定,那處罰和拆散就「無爭議」
(有爭議的是法律,不是處罰)
了而妳確實的去違犯它,那當然會被處罰、拆散。
聲稱「按照這位熱心板友的思維來推論」根本是污衊
我要求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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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完整我們討論一下其他不尊重的狀況:
1.坐門口的人經過解釋仍不讓妳進去,寧可引發混亂
那妳就鬧吧,我覺得是他/她的錯(不尊重)
自己挺身爭取自己的權益、權力。
2.規定以「先天生理」為限
這是片商的不尊重,而在這種狀況下,
妳提出可否進入的問題也沒什麼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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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真的要說出心裡的感想:
在文中讀到妳不斷的假設世界是不願意溝通的和尊重的
而妳現在的要求在我看來就像:
「我是一個無人膽敢碰觸的道德難題,請問你們要怎麼解決我?」
我必須說對不起,我不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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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dbiking (御風之星)》之銘言:
: 推 Honiahaka:wind我覺得妳現場去說我是女生,工作人員不敢攔妳的 10/22 23:45
: 謝謝這位熱心板友的建議...
: 可是在這裡 我要很嚴肅地說 這個方式不是我要的
: 我如果真的這麼做了
: 不就是打著弱勢族群的招牌 實行流氓的行為?
: 如果工作人員真的因此不敢阻攔我,
: 不就表示工作人員說一套做一套?
: 如果說是因為不敢惹怒我 不想造成現場混亂 所以「暫且」容忍我入場
: 不就意味著好好溝通、誠懇請求根本沒有意義
: 以後大家有什麼意見都不必表示
: 直接蠻來就好?
: 另一方面,如果因為我在現場的堅持 真的讓我進場了
: 那是不是其他和我同樣心情的人 都應該比照辦理?
: 所以,我要很認真地說,蠻來不是我想要的方式
: 更何況,這對「具體事實」沒有任何幫助。
: 如果規定認同的只是「先天生理」而非「真實的性別認知」,
: 那麼,對其他人來說,我就是一個硬要和男性一起入場的「男性」。
: 儘管,我始終認為,自己是一個女性。
: 誰叫我生下來就是男生,是吧?(苦笑)
: 如果按照這位熱心板友的思維來推論,
: (我先在此聲明,並不是針對這位板友,而是針對蠻來的這個方式)
: 如果法律規定同志家庭不能領養小孩,
: 那是不是,我先領養了再說?
: 反正那時候小孩和「媽媽」已經有了感情,
: 強制拆散是不人道的,所以就可以得到「容忍」?
: 反過來說,
: 如果法律規定同志婚姻是不合法的,
: 那麼,不管我怎麼大肆宣揚、大肆舖張我的婚禮,
: 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我「結婚」的消息,
: 也不代表,我的婚姻是合法的。
: 那麼這時候,到底是法律應該予以修改,還是我應該低調妥協?
: 今天台大學生會提供的「權宜之計」,
: 之所以讓我不想依循,而渴望學生會正視我的需求,
: 正也是因為,我不想一輩子,都遊走在規範邊緣。
: 什麼是權宜之計的思維呢?
: 權宜之計的思維就是,
: 我就和我的愛人同居就好,
: 我的婚姻被不被社會大眾接受、被不被法律准許,都沒有關係,
: 反正關起門來,我自己爽就好。
: (一如「進場之後,我愛怎樣就怎樣」的思維)
: 如果同志家庭撫養小孩不合法,
: 那麼我和某女性(路人甲,不重要)生的小孩,
: 就叫我爸爸,叫我的配偶「叔叔」。
: 這就是權宜之計。
: 我想表達的是,
: 雖然這只是一個小活動,
: 但是,絕大多數的文化不平等,不就是在種種小細節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
: 我相信台大學生會可能一開始沒有想到這些,
: 這我也可以理解。
: 但今天已經有這麼多篇文章懇切地提出建議,
: 能不能請學生會重新思考一下呢?
: 今天也不是說要請台大學生拋頭顱撒熱血和電影公司槓到底
: 只是希望台大學生會可以將我們的請求向電影公司反應
: 而不是叫我們自己向電影公司反應
: 如果台大學生會努力過了 電影公司打死不修改不廢除這項規定
: 那我至少在惆悵之餘,還感受到一點安慰
: 我還在等待台大學生會給我上一篇文章的回覆。
: 我是真心誠意地等待著、期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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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抱歉windbiking這位板友,本發言針對妳。
抱歉本篇離題,而且很長。
一開始要先道歉我用了「攔」這個不正確的字
可能讓妳以為我建議直接闖進去,
但我確實的意思是當天直接跟門口的人說明妳的狀況
我相信他/她會讓妳們進去的。
如果是這樣的誤會,造成妳後面亂七八糟的推理
那我真的很抱歉,我還不能控制好我的字詞。
如果不是,或是妳(以及閱讀的各位)覺得如此溝通仍然有其問題,請接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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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開始的建議說起。
我認為現在的多數人儘管不認同一些事情
還是會「尊重」別人的想法、說法和認知
在這裡先解釋一下我認知的「尊重」
所謂「尊重」必然有其不情願
最老梗的說法:我不認同妳,但我誓死捍衛妳發言的權力
說明了尊重妳的人未必覺得妳是對的
但在他(恕我假設為男性)
所受到的各種來自自我或外界的壓力,
如良知、輿論、社會道德規範等等的作用下
他會承認妳的說法、作法等等有其價值
就像多數的各位看完若不認同我的說法,
也是善言勸說(如上篇)的多,叫囂亂罵的尚未得見
所以我想妳去跟坐活大門口的人說妳的狀況
一位懂得「尊重」的人應該會讓妳們進去。
(門口的人「不尊重」的情形稍後再議)
但妳今天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