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say (L'Arc~en~Ciel)》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 作者: sisay (L'Arc~en~Ciel) 看板: NTU
: 標題: [討論] 在校生騎行照非本人之機車
: 時間: Fri Feb 29 15:15:39 2008
: 請問在校生騎乘非本人,親屬所擁有之機車(行照非本人之意)
: 試問可以申請校內停車證並於新生南路停車場享有校內人士優惠月費一百元嘛?
: 剛剛已經跑了事務組兩趟"討論討論"了一下 某股長堅決給了我否定的答案
: 我也引用了NTUbus #3213 文章給該股長看
: 但其回應是那篇年代久遠 修法後就不符合 (看不出哪裡不符合)
: 我在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3/3-19-1.html 交通管理條例
: 裡面找不到要本人擁有行照之機車才能申請新生停車場優惠的關鍵字
: 汽車的就有明確指出
: 十一、汽車停車證,每人以一張為限。申請人辦證時,應繳驗有效之本人駕駛執照、行車
: 執照(本人或配偶)及教職員工證或學生證。
: 條例在民國96年6月5日第248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但還是看不出修改明確的定義
: (去年修正的)
: 請問是否最近也有遇過類似事件的板友給點意見
: 所以就先請不要跟我說去事務組問最快了 :)
: 還請各位賜教
: 再不行就會請朋友上建言系統反應
: 畢業生 B90209011
同學您好,
新生地下機車停車場因採收費制度,比照汽車申請規定,在資格上給予限定。
辦法雖未明文規定,但學校的資源本來就以服務本校師生為首要考量,依交通
管理要點三十七:「本校教職員工生費率減半,但需設定悠遊卡或於出場時至
管理中心出示證件及繳費」。欲享用優惠的同學,即需出示相關證件。
校方在制訂法規上沒有硬性規定,是為了多保留一點彈性空間。目前交通股在
審核上,只要同學能證明和車主之關連(如:兄弟姊妹,父母等),交通股及會
核准停車證申請。
校園停車場主要目的是服務校內之教職員工生,限本人或配偶申辦停車場之規
定,是為保障校內使用者之權益,避免有人隨意持他人之車輛進行申請,或為
校外人士申辦停車優惠而佔用校內車位。
所以同學的問題應該可以解決囉。
第二十屆學生會
--
sequela
1.【醫】後遺症,後發症
2.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