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j26bj:很妙的比喻 05/16 08:18
推 Tienlao:很有意思 05/16 08:28
推 funkybear:推 05/16 17:48
→ thisrabbit:相信你這麼關心公眾事務的人大概沒有空看我說那篇 05/16 21:39
→ thisrabbit:NTU版的心得文 我特地寄了信給您 05/16 21:39
→ thisrabbit:我沒說候選人不能拜訪他的選民 這是需要看時間 看地點 05/16 21:40
→ thisrabbit:你可以在大馬路上拉票 在教室門口拉票 但是進宿舍"內" 05/16 21:41
→ thisrabbit:就太過份了 為何說宿舍是有關隱私權的問題 基本上宿 05/16 21:42
→ thisrabbit:舍是住宿生的家 既然是家就是休息的地方 那麼候選人 05/16 21:44
→ thisrabbit:就該"尊重"宿舍內的人 一個不尊重別人的人可以將學生 05/16 21:45
→ thisrabbit:會長的職位做好嗎? 05/16 21:46
→ thisrabbit:至於騷擾室友作成決議這件事 基本上我們是全寢贊成 05/16 21:48
→ thisrabbit:候選人"滾出去" 似乎也不需作太大決議(個人覺得你的比 05/16 21:49
→ thisrabbit:喻可能有待修正) 總結是候選人該基於尊重人的立場不要 05/16 21:51
→ thisrabbit:進入宿舍 想跟選民親近 可以站在宿舍的外大門啊 05/16 21:52
→ thisrabbit:至於死人~~這個問題就更簡單了 05/16 21:55
→ thisrabbit:你可以向人宣傳你的思想 但是你沒辦法強迫所有人的 05/16 21:56
→ thisrabbit:思想非跟你一樣不可 或許你覺得你的思想一旦貫徹社會 05/16 21:58
→ thisrabbit:會非常美好 但但但是 你要接受有人不認同你的想法 05/16 22:01
→ thisrabbit:例如不是非常神聖聰明關心公共事務的我 05/16 22:03
→ thisrabbit:兔子吃草去了 SA公告代表一切 05/16 22:04
推 sa033766:內文很棒! 05/16 22:38
推 dael0621:聽說有天來男一舍拜票的是女生....但不是幫2號..... 05/16 22:56
→ dael0621:反正現在規定不行了...那再有這樣的例子候選人會有懲罰똠 05/16 22:57
→ dael0621:沒懲罰的話好像就只能選民靠選票...兩位大大都息怒八~ 05/16 22:58
推 itsweb:看起來好像還是沒有規定不行? 05/16 23:52
推 well421:推這篇...可以讓自己在允許範圍內自私 不許他人這樣做 05/17 01:25
推 well421:在明文規定之前 我不覺得有任何立場可以限制 但你可以討厭 05/17 01:26
→ well421:不然就趕快開個臨時舍胞大會通過該棟不得被騷擾然後轉告學 05/17 01:27
→ well421:生會長候選人吧XDDDDDDD 05/17 01:28
推 funkybear:推樓上! 不想被打擾就在門口貼張謝絕拜票,不然就是新定 05/17 17:29
→ funkybear:條法規禁止進入宿舍拉票;現在似乎沒立場可直接限制 05/17 17:31
推 Bush:所以有門禁的宿舍就可以由別人帶進來,帶進來目的是會客還是 05/17 18:28
→ Bush:會客是會帶進來的那同學那間還是?其他寢室有要讓他會客嗎 05/17 18:29
→ Bush:在說會客地點應該是在交誼廳,而不是走廊或其他宿舍地方 05/17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