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SA21 (idealism 2246)
看板NTUSA
標題會長周記 :)
時間Mon Aug 4 21:21:47 2008
Dear NTU,
第一次寫會長週記,有點緊張。而且現在時間已經很晚了,
窗外有風吹過樹梢,葉子沙沙作響。平常日子襯托夜裏靜,可是
今天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後腦杓涼涼的,有點毛。
七月我還不是會長,不過因為有些同學找我幫忙,所以還是
先著手碰了一點議題。有一些現在持續進行中(像是學雜費調漲
、BOT …),所以今天的週記想來寫寫已經告一段落的操場夜間
照明 :D
大家如果晚上有去操場運動過就知道,其實整個跑道以及週
邊真的很暗;不僅竊盜案頻傳,某些需要使用操場的運動社團,
也沒有辦法練習。像是足球、橄欖球,都沒有替代的場地可以使
用;白天大家要上課,晚上沒有照明設備,真的很不方便。
操場裝燈在小米當會長的時候,就已經提出想法,也跟營繕組
一起去勘查過。今年(李維仁任內)一度有一筆兩千多萬的經費準
備好要做PU跑道的改建和夜間照明設備;但是,五月初體育室獲知
,總務處希望再評估兩個月。
七月初足球隊的同學輾轉得知經費延宕的消息,轉告我;於是
,陸陸續續,兩個多禮拜在新體指委會、總務長、營繕組、體育室
之間,跟很多老師、行政人員接觸,希望裝燈的問題可以解決。
很簡單的說,PU跑道的興建,跟將來可能的新南地下停車場擴
建、特高壓變電所(有爭議、可能性極低)會有衝突。如果將來新
南停車場還要再挖開做工程,那現在整修PU跑道實益不大。
當初PU跑道跟夜間照明的經費是放在一起的;PU跑道的延宕,
讓那筆經費沒有辦法使用。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目的是要操場的夜間照明設備,必須另外
再找一筆錢;而要做到這件事情,必須把PU跑道跟夜間照明切割開
來。這也是我在指委會得到的結論、跟營繕組討論的共識:
有爭議
的工程評估歸評估,夜間照明我們先做。
而要如何讓營繕組啟動,開始設計、行政程序、招標、開工呢
?這真是讓我最頭痛的部份 =_=
營繕組認為,他只管工程,需求明確他就可以開始設計。所以
希望體育組能夠給他很明確的指示,告訴他要在操場的哪個地方裝
一只燈。(陳組長:總不能我裝好燈,同學跑步跑一跑撞到吧!)
而體育室認為,要在哪裡裝燈,恐怕不是體育專業能解決的問
題。我想也有道理,畢竟,我們同學也只能表達說:希望在操場踢
球可以看得到!我們沒有辦法知道,要把燈裝在哪、多高、角度如
何、幾個燈、燈的瓦數如何..
所以幾個禮拜以來,我跟營繕組長、體育室康老師來回溝通
,可能我表達能力也不好(囧)、超級沒經驗(orz )所以一直
找不到方法,讓整個程序開始啟動。
(尤其我不太理解學校各個行政單位間是怎麼互動的 @_@ )
後來第二次會見營繕組的時候,終於!組長打了電話給康老
師。在電話裡得到這件事情的解決方法:1.我(學生會)行文給
體育室,表達操場裝燈的需求。2.體育室行文給營繕組,建議於
操場某地設燈。3.營繕組開始設計。(設計過程引進學生社團意
見,我們去找足球隊、其他有在用操場的體育活動社團同學來開
會)4.設計結束,進入行政程序(大約兩三週)5.上網招標(10
天)6.結標、工程發包、施工
整個過程大概如此,會很花時間,開學前我們是沒辦法把燈
變出來了;但是,確定的是,這個程序很完整;而且,營繕組願
意把這個設計工作負責起來。只要盯著他們,我們就真的可以有
燈了。
總的來說,在這件事情我學到的是:行政單位自己本來的工作
負擔就已經很重,所以如果我們有非routine的請求 ,一定要夠積
極,不斷去push相關單位。不然,即使像是操場裝燈這麼沒有爭議
的問題,也很容易慢慢被遺忘,程序跑一跑,碰到問題卡關卡住了
、沒有人去把它救出來,繼續推行。
第二,平行的行政單位之間互動很玄妙。各個單位各司其職,
但是他們往往只能為自己的專業負責。所以,如果有一個問題跟好
幾個單位都有關係,就會變成:沒有人起頭、沒有單位in charge。
這次,營繕組願意攬下設計工作、體育室+營繕組+我們對於解決
問題的方法有共識,所以後來才能啟動程序。
第三,行政程序真的很漫長..不過為了在制度上保障各方發聲
的機會,時間勞力費用的耗損恐怕難免。 @_@"
這件事情敲定的時候,是週五下午。關於行文的形式,康老師跟我
講好,找幾個有在使用操場的社團一起具名(將來也才能找他們一起討
論),然後寫成公文形式,蓋學生會章發到體育室。
星期一是颱風假,所以,星期二拿過去;星期三體育室就發過去了
。(學生會發的公文附在下面)
希望接下來的程序都跑得很快。如果非常順利的話,開學前或許有
機會先把一些基礎工程做好,開學的時候,操場才不會塵土飛揚。不過
,學校裡的行政程序總是很漫長…就只好常常去找營繕組長喝咖啡啦:
「陳組長,咖啡(遞);話說那個燈的事情怎麼樣啦?XDD 」
(噢,今天看到報紙說,有一個警察局的小隊長幫忙當地寺廟開鬼
門,結果他們一個懸宕已久的案子,就在當天下午偵破了。報導說,恐
怕是好兄弟的幫忙呢。不知道如果我們學生會也拜拜、中元普渡,是不
式各項行政程序會加速一倍? XD )
衷心希望一切順利。工程平安、同學平安。
菁芳 2008.08.04
--
(附件)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函
地址:臺灣大學 學生活動中心237室
聯絡人:許菁芳、阮俊達
聯絡電話:09xxxxxxxx、09xxxxxxxx
電子郵件:b94a012xx@ntu.edu.tw
受文者:本校體育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學生會字第0970001號
速別:最速件
附件:無
主旨:茲請學校增建田徑場夜間照明設備,以提供全校師生夜間運動之安全環境。
說明:
一、田徑場夜間照明設備之增建,乃全校師生長久以來之期待,歷經數屆學生會長討論、
推動。希校方考量全校師生夜間運動之安全,盡速增建夜間照明設備。
二、以下學生社團共同具名:
(一)學生會:會長,許菁芳(法律四)
(二)足球隊:隊長,李原江(電子所碩三)
(三)田徑隊:隊長,葉千綺(護理三)
正本:本校體育室
國立臺灣大學 學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74.136
※ 編輯: NTUSA21 來自: 123.240.74.136 (08/04 21:31)
推 arockboy:推一個 :) 08/06 00:05
推 karuwolf:有用心 :) 我是卡魯我有來推~ 08/06 01:29
推 sevenup1021:推:) 08/06 01:32
推 stoorz:推一個 科科 繼續加油寫下去哦!! 08/06 07:34
推 nooooooooon:用心推 :) 08/06 08:25
推 allyours:辛苦了 公文書形式確實是"威逼"行政方採取行動的有效手斷 08/06 18:10
→ allyours:這個函的形式和用詞有點不準確 不過這個慢慢來 就會了 08/06 18:11
→ allyours:有一些專門用語和詞彙 會用的話看起來很能唬的住人的~ XD 08/06 18:11
推 workinfloat:我會去研究一下公文形式的 :) 謝謝學長~ 08/06 22:29
推 ajnightmare:推~ 08/06 22:42
推 bestken77:PUSH 08/07 21:24
推 sa033766:辛苦了 希望能有多點人一起來處裡福利相關事務! 08/08 01:38
推 hollyyeh:菁芳加油 很高興可以在社研認識妳 你真的是個很棒的人 08/10 22:11
→ hollyyeh:短短2天的相處 我真的很欣賞妳 :) 08/10 22:12
推 mattgene :普渡...禱告吧?^^ 加油~ 08/3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