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作者: 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站內: NTU 標題: [大事] 以後公館捷運站腳踏車被拖吊要罰錢了 時間: Wed Nov 19 12:38:23 2008 腳踏車違停 要拖吊罰款 http://udn.com/NEWS/LIFE/LIF1/4606838.shtml 【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8.11.19 02:32 am 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規範自行車 違規停車將予以拖吊移置;車主領車時除要負擔150元拖吊保管費,還得繳交300 元罰款。 全案仍須送請市議會審議通過,才會實施。 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執行長簡進勳表示,基本上他對這項政策持反對意見,至少 實施前要先有配套措施。以現階段來說,對自行車進行拖吊是不公平的一件事, 目前台北市的自行車停車位有多少,如果車位足夠,沒有人願意違規停車。 也有車友認為,一般高檔車擔心失竊,車主都不會離開視線,被偷都很難了,更何 況被拖吊;且萬一被拖吊後,造成的碰撞或損傷,將來認定上會有很多爭議。 根據北市停管處調查,台北市自行車違停情形,以32個捷運車站及大專院校周邊較 為嚴重,估計每天約有2000多輛違停自行車。但自行車無車籍管理制度,員警無法 開單,更無法拖吊移置,訂定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即是針對無牌車輛,包括 自行車、特殊機具如怪手、壓路機等,有依法拖吊移置的依據。 交通局指出,根據該條例,若自行車違停並加鎖於固定物上,取締員警會先在自行 車上張貼識別號碼條,拍照後(若車身已有損壞者一併拍照存證)破壞其鎖並將鎖 頭附於原車,移置到保管場。若自行車加鎖但未鎖於固定物,或者完全未加鎖,同 樣拍照後拖吊移置到保管場。 自行車被拖吊到保管場後,依識別號碼條建檔管理,車主領車時,在保管場人員陪 同下指認出所屬車輛後,還得由員警開立違停罰單,並在繳付移置費及保管費後才 能領車。 領車時,車主必須攜帶身分證,保管場人員會依其編號登錄違停車輛及領車人基本 資料,並將領車人與認領車輛拍照存證;若車輛有加鎖,車主必須要開鎖核對。 萬一車主質疑車輛遭冒(誤)領或遭偷竊者,保管場人員會要求指認已領取車輛的 存證照片,確認並移送警察機關處理。 自行車在保管場每一天保管費50元,逾5天未領取者,自行車將移置公有拖吊保管場 ,並經公告3個月期滿無人認領時辦理拍賣,所得將扣除移置保管費後依法提存。 【2008/11/19 聯合報】 ----------------------- 早上看新聞,有說到之前公館捷運站兩個月前有一次大舉拖了200台車 可是沒有什麼人去認領... 當然,腳踏車認証是一個問題 罰款金額也很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175
ChienFong:這個跟拖到水源校區是不一樣的吧..? 11/19 12:43
Serenede:減少腳踏車位→加強拖吊→罰錢 這賺錢方法還真棒啊 11/19 12:46
didiindeed:獨占事業 11/19 12:55
johansoros:以現在腳踏車的價值,很多都可以直接買一台吧 11/19 12:57
Honiahaka:腳踏車這種鎖著也可以搬的車輛要如何證明是車主亂停? 11/19 15:10
oliverch77: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19 18:16
a1250423:被偷都很難了,更何況被拖吊 ←應該請他來台大玩一下 11/19 18:35
strikefree:這會不會太過分了...位子都不夠停,還要罰錢,怒~~~ 11/19 19:35
zumwohl:跟水源搶貨源~ 11/19 22:06
clarinet94:遭冒(誤)領或遭偷竊者會移送警察機關處理=>感覺就是要 11/19 23:00
clarinet94:不回來了.... = = 11/19 23:00
littlecutie:怪不得大安分局如此想建我們的檔 11/21 02: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40
clsmbstu :我想問跟Ho大一樣的問題。我朋友已經因為車被移動而 11/23 12:57
clsmbstu :被拖兩次了。 11/23 12:57
Edger :政府變相斂財? 11/23 17:12
darkelf328 :我有思考過這個問題...似乎只能期待每個人發揮公德心 11/23 17:18
darkelf328 :? 不太可能因為車子可能被亂移就完全不拖吊... 11/23 17:19
clsmbstu :唉 大概吧 這是我們之所以加強道德教育的原因嗎XD 11/23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