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oyo7917 (依然天聖光)》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小大一啊.... : : 唉,年輕人好像很容易有這毛病。這樣說吧,我還是認為,作對的事時不應該 : : 被制度或法律規範給箝制 -- 更不用說會長顯然沒有嚴重地違背什麼法規。 : : 法規是用來幫助人做出對的事情,比方說不要侵害別人的權益,而不是用來阻 : : 礙人做對的事情。 : : 所以,焦點應該放在到底會長認為對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對的事情。也就是 : : 說,野草莓學運本身到底是不是一個有著正當性的學生運動? : : 在我看來,顯然有嘛。君不見每一個質疑的聲音,要不那聲音本身脆弱無力, : : 要不就是在抹黑胡扯蛋的基礎上胡說八道嗎? : : 所以?所以懂得在第一時間,抓準時機做對的事情的會長,沒啥錯誤好挑剔的。 : : 我建議質疑與反對者,回家好好想想自己怎麼如此民智未開,保守反動,真的 : : 檢討一下「台大人」應該以怎樣的態度與面貌,存在這世界上。 : : 若所有民選總統的搖籃裡頭,小器學生如此之多,台灣哪裡還有值得期待的未 : : 來呢? : 前提是,為什麼「學生會會長」能「片面」決定什麼是「對的」? : 決定權從哪裡來?尤其這算是學生自治的範圍? : 如果是這樣,那跟許可制的集遊法有何不同? : 畢竟集遊法的目的,也是讓「執政者」認為「錯誤」的行動能夠被阻止? : 請不要一直模糊焦點,我一直在討論「聲明的正當性」而不是「野草莓的正當性」 我來表達一點自己對正當性和合法性的淺見 所謂正當性(legitimacy)指的是一個特定的行為能否符合社會的道德期待 而合法性(legality)指的則是此行為是否符合以正當性為基礎所訂出來的條例 舉個例子,當年趙建銘和吳淑珍等人的醜聞爆發開來以後 紅衫軍圍城要陳水扁下台,不是因為他的合法性出了問題 他還是台灣人民透過民主程序所選出來的總統 而是因為他作為一個總統的道德正當性出了問題 換言之,正當性是凌駕於合法性的 今天,學生會勇於站出來基於一些進步的價值(民主,人權...)發表他們的聲明 我們稱讚都還來不及呢 結果卻有一堆鄉民在這裡針對枝尾末節的合法性問題在這裡糾纏不休 反映了很多學生進得了台大,腦袋卻糊塗得連一些基本的道德價值也分辨不清 : 關於野草莓,我的名字有在書面連署書裡面出現,甚至也有到過現場聲援,關於這點,不應該說我是「小器學生」? : 或許,是想藉野草莓的正當性,掩蓋這個聲明的不正當性? : 也有可能,只要把反對這份聲明的人,都和反對野草莓化上等號,就能省下很多對於聲明形式正當性的辯護? : 賦予執政者單方面決定對錯的權力,是好是壞,相信歷史已經證明了一切。 : 況且在任何一篇為會長辯護的文章、推文裡面,還沒有看過任何一篇是針對代表性問題「正面(抱歉,我片面決定一些回應屬於詭辯)」做出回應,一直試圖把焦點轉移到野草莓,現成的擋箭牌還真是好用? : 簡單說,會長認為「對」的這件事情,我正好也同意。只是,學校裡有多少人不認為這是對的事情?這些人的權益,你們有考量到?所謂的「緊急處置」,應該要受事後追認不是嗎?現在的聲音又如何? : 令人嘆息的野草莓,除了被抹上色彩,更拿來當作合理化濫權的藉口? : 還是會長根本不在意「校內」輿論?反正聲明都發出去了,米已成炊,能耐她何? : 畢竟這篇聲明的成本、效益,一定要挑明了說出來? : ---------------------------------------------------------------------------- : 回應之前的一個推文 : 對,我非常抱歉,沒有看清楚學生會的組織章程,原來真的沒有關於重大議案要交由學代會複查的機制,在這裡先為沒背熟法條這點說聲抱歉。 : 可是這樣更凸顯一個問題「行政部門缺乏制衡」,學代會單單作為一立法部門,對於此事也是無能為力(至少從規章上面看應該是這樣)。 : 或許這正是其有恃無恐的原因吧…… : 不過講到否決權等於凌駕行政部門,這點倒是令人意外。 : 這句話用來反面推論,是不是也能導出「學生會得逕自發出聲明,不經三權分立之立法權同意,所以行政權凌駕於立法權之上?」 : 與其說凌駕,說是一種制衡與節制的關係,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 不過目前的自治章程,的確沒有相關規定與實施辦法,也是缺憾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205 ※ 編輯: carrotoast 來自: 140.112.251.205 (11/30 11:58)
A1Yoshi :就是啊。唉。 11/30 13:43
englaw :行政權確實凌駕在立法權之上 只能仰賴會長佛心來 11/30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