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aw :你的確該加油 回自由廣場去吧 難道你換戰場了嗎 12/01 22:14
※ 引述《Pgic (低溫。 )》之銘言:
: 還是說到頭來真的只是國家機器的權力龐大多嬌,終究"僅"是為了有朝一日能暢快地
: 使用這權力去做些"對的事",因此才競逐那個位子?縱使,不能因此說其人失去理想
: 性,恐怕至少離他自己口裡掉出來賣弄的理想性所去甚遠吧。
我相信妳很清楚面對一群不可理喻,緊咬自己都搞不清楚的詞彙/ 概念
(比方說:正當性、合法性)不斷吶喊抗議的人有多惱人。
我們都很清楚我們活在一個平均素質怎樣低落的地方,我們也都經歷過
被蠢人不斷又不斷,永不止息胡鬧的過程,或甚至至今依舊在面對、處
理與承受這一切。這不僅只是傲慢,或根本其實不傲慢,這是事實,血
淋淋的事實。
這樣說吧。我同意在「時機」的前提下,由於時間很短,多少可以挑出
些瑕疵,無論是法律層面,或社會觀感這一種心理層面,或其它層面;
面面俱到,面面顧及,皆大歡喜相當困難,以此觀之看到的瑕疵,多少
都會有一些。
不過,光是提出「瑕疵總是難以避免,但還是應該要努力避免」這一點
並不夠。如果能夠提出更具體同時更具建設性的意見,我想會更好。
我會建議會長,不妨把做聲明的過程、心理歷程、思考判斷的歷程做一
個簡要的說明,告訴大家為什麼妳覺得應該提出這樣的聲明,妳做了什
麼考量、做了什麼判斷。我預期,你說出後肯定有人針對這歷程與過程
找麻煩,但,這是可以做的努力的一部份。我相信,該聲明的「正當性
」 -- 在此指道德正當性 -- 一部份也將由此更加地確立。
在法律權力的層次,我相信會長的確有著完整的權力,被憲章賦予了權
力發表那樣的聲明。但,就像Pgic引我所言說的,馬冏常為人所詬病的
也就是他總是不斷地僅將自己限制在一個「法律人」,那充滿專業色彩
的位置,而忘記或忽略了他除了是一個法律人,也是一個國家的最高領
袖。
如果可能,再多一些體貼、多一些同理,對支持的反對的意見與背後的
心理,多給予些擁抱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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