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fred :體育室很喜歡把問題推給學校,但事實上卻藉由新體12/02 19:18
→ afred :盈餘在分紅,不過這有點離題了。應該是先把公告的事12/02 19:19
→ afred :情搞定,這樣我們才能知道場地外借的情況有多嚴重12/02 19:20
推 afred :體育室主管能分紅的網頁在記者詢問後已經移除了12/02 19:24
→ darkelf328 :無法顯示網頁? 公告的話 這是應該做的 如果對現行公12/02 22:57
→ darkelf328 :告方式與內容有疑問 歡迎PO板先與我們討論 也讓更多12/02 22:58
→ darkelf328 :同學可以注意到這個問題!12/02 22:58
幫忙把內容po上來:
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工作費支給要點
民國96年08月17日指導委員會通過
一、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永續經營,激勵員工士氣,並提升服務品
質與績效,依國立臺灣大學場地設備收入收支管理要點第7條、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
金五項自籌收入行政人員工作費支給要點訂定本館工作費支給要點。
二、本館工作費經費來源為本館收入扣除非維修費之支出及折舊費用2/3之結餘款之10%作
為本館工作費。
三、本館發放工作費須於該年度收入達成年度目標且有盈餘。
四、依下列標準核發工作費:
(一)、主辦業務單位之主任、組長:其金額為本館總工作費金額的20%,各組長工作
費金額由主辦業務單位主任依績效分配之。
(二)、主辦業務單位之其餘人員:其金額為本館總工作費金額的80%,其發放對象及
金額由單位主管依績效分配之。
五、本支給要點試辦2年。
六、本支給要點經指導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試辦兩年啊...不過原始網頁移除掉了
移除的原因可能是廢除了,也可能是不敢公開
福利部會先瞭解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還有這麼一回事?
第二十一屆學生會 福利部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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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 徵昏啟事:我,芳心寂寞,於此徵友數名。───────────┐
│ 1.喜愛打抱不平 台大第21屆學生會福利部│
│ 2.善於傾聽 │
│ 3.愛護我的寶貝—台大學生,縱然那不是和你生的。 │
│ 4.莫始亂終棄 │
└─歡迎來信─────────────而我唯一可以回應,莫屬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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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95.66
※ 編輯: darkelf328 來自: 60.248.195.66 (12/03 15:29)
推 riverman :辛苦了 推! 12/06 21:15
推 afred :是真的有這麼一回事,他們如果收沒收到錢,是"還"沒 12/09 15:21
→ afred :收到錢喔,請注意,他們年底就會收到錢了.. 12/09 15:21
→ afred :跟體育室講話要注意弦外之音阿..他們太會應付學生了 12/09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