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坦白講,我認為這樣的想像並不真實。一個社團希望怎麼展現自
: 己,那就讓他那麼展現自己。評選制度應該思考如何才能最貼切地評
: 選社團,而不是選擇一套假設的進程。我並不同意現在的評選標準;
: 我認為,應該分組別評鑑、設定不同的標準,並且讓社團自由報名參
: 加組別。
在此諫請學生會討論此一提議:在課外活動組經由合法程序(社
團評鑑委員開會討論)提出相對公允的評鑑辦法/評分標準之前拒絕
協辦單位的角色。我以為這樣的默許與贊同無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