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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社團博覽會注意事項",社團繳交保證金意義似乎在於"避免社團違規", 故只要當天社團遵守規則,即符合社團退費之第一前提。 注意事項上也明表示,凡超過時間則不退費, 故退費的條件有但書, 必須遵照雙方協議下(注意事項)之退費期限, 確保活動部人力與效率。 然本篇文章沒收保證金之理由為"建立學生會行政之公信力", 並根據原文推論:一旦破例,會"導致該規定失去意義"; 為此不免提出疑問,即學生會立下收保證金之政策與訂立期限之原因顯然不同, 但後者之推斷(建立公信力)與"活動部確實人力不足"之前提是否有確實相關性? 故吾人建議與聲明為: 若在人力或資源允許情況下,學生會與社團合作須收取保證金之活動, 於活動期間結束後,退費期限截止前, 以任何形式之退費通知予未辦理退費社團,增進該業務執行率; 一來無損收取保證金之初衷,二來避免公信力之說法遭人非議。 且(保證金)逾期不退還之理由, 綜觀原文及依據"社團博覽會注意事項", 吾人之理解,其本意在"提醒退費之急迫性", 但重點仍應放在"避免社團違規", 故建議學生會活動部在人力許可下, 若該社團並非有心拖延,或經催告後遲遲不肯辦理, 是否可斟酌對晚到社團辦理退費,以昭保證金之原意。 生農院學代 烏仕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4.123 ※ 編輯: leowuTF 來自: 140.112.84.123 (04/18 13:23)
frogkeroro :部長原文並不是在建立學生會行政公信力~而是在執行 04/19 23:32
frogkeroro :當初簽約的規定~請原PO再想想看~還有~閣下最後署名 04/19 23:33
frogkeroro :生農院學代~是以為整個生農院發聲為立足點囉?如果純 04/19 23:34
frogkeroro :粹是"故吾人建議與聲明"或許以"XX系orXX所烏仕明" 04/19 23:35
frogkeroro :比較合理吧~畢竟大家看到署名為學代難免會跟大眾意見 04/19 23:36
frogkeroro :做連結,那主客觀多少會有些誤會吧~以上為個人意見 04/19 23:36
Honiahaka :虛擬的大眾啊... 04/20 02:05
Edger :回推文 烏同學是以生農學院學代身分替同學說話沒錯阿 04/20 11:07
keninvin :學生代表本身就有代表性 我想應該是無庸置疑的 04/2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