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S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2.審核議長譴責案 :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組織辦法」二十七條第一款,本委員會經 : 過審核考慮議長之行為嚴重影響學代會之運作,使其無法如期上軌道故提出以下懲 : 處之建議並對懲處形式作出如下說明: : 懲處部分包含 : (1)口頭道歉 : (2)書面道歉 : (3)停止出席大會一次 : 說明: : 此書面道歉必須於成案後三日內 : 完成,書面內容必須包含預算執行效率低落之道歉 : 啟事。書面道歉之形式需包含:書面向各學代道歉、在學代會電子公佈欄上PO文道 : 歉。 : 若此提案三讀通過,則由該提案通過之該次常會的下一次常會實施停止出席大會乙 : 次之懲處 補充:12/3(一)第五次常會已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9.163 ※ 編輯: AndyMeo 來自: 61.229.19.163 (12/23 09:08)
thetwodans:推 12/23 11:22
myflame:推 12/23 11:51
yenjufire:推 12/23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