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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作者: scorpion (阿蠍) 看板: NTUSA 標題: [問題] 新的教授同意加簽單規定 時間: Tue Feb 17 22:37:22 2009 加退選之辦理時間為開學第一、二週,請同學們盡可能於二週內完成選課, 俾使全校課程及早確定修課名單以利正常教學。 至於開學第三週開放下載之「教師同意加簽單」,僅供下列特殊情況使用: 1.網路加選已額滿,但為必修科目。 2.網路加選已額滿,但為應屆畢業生,不修此課無法畢業。 3.雖不符先修科目規定(或學/碩士生擬修碩/博士課程)但已具修課能力。 4.專題研究、專題討論之類課程,本學期擬修習二門。 5.擬修習體育期別一至四之必修課當作體育五至八選修課。 6.中文系研究生擬加選超過該系規定之「修課學分數上限」。 加選方式為3,且目前名額已滿的課程,老師有時不忍當面拒絕同學, 便會請同學們到第三週時,再看看還有沒有缺額。 倘若這門課為通識課或選修課,並不符合「教師同意加簽單」可使用的範圍, 請同學們不要指望第三週再去求老師, 應該趕快找找有沒有其他尚可接受、可計入畢業學分,且選上機率比較高的課程。 -- 這是什麼時候通過的@@ 感覺嚴重影響學生修課的權益說XD 同學們的反應:
payeah:好__!! = =02/17 22:08
payeah:意思就是說,如果不是應屆畢業生,要修方式三的通識或選修02/17 22:09
payeah:就絕對沒機會過= =+02/17 22:10
payeah:還是我會錯意,連應屆畢業生也沒機會= = 02/17 22:11
scorpion:不修無法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才可以02/17 22:11
payeah:唉... 02/17 22:12
smartken:慘 這樣子我的課要重新公告了...02/17 22:15
smartken:可是上學期沒有這個狀況呀? 還是我記錯了?02/17 22:16
smartken:如果老師個人同意再加簽呢???02/17 22:16
fay00565:之前沒有這樣耶...好怪唷@ @02/17 22:16
fkwhooi13579:只要老師同意第三周簽單,到底非應屆畢業生能過關嗎?02/17 22:21
smartken:不修無法畢業這點其實滿不通人情的 多的人是熬到大四才有02/17 22:25
smartken:自己想修的課 如果再被這個規定擠掉不是等心酸的?02/17 22:26
payeah:大四還選不到課...卻有一堆大三二一能選到02/17 22:29
payeah:然後加選單也不開放給大四用...無言02/17 22:30
jasoncamel:這也許不符合很多老詩當初選擇第3類的本意啊!02/17 22:33
Energiya:我記得更早的加簽單旁邊都會有空格為其他欄阿02/17 22:33
Energiya:教務處搞網路家退選果然有 漸嚴的傾向02/17 22:34
fay00565:之前都可以另外寫原因的說...越弄越麻煩了:(02/17 22:34
Energiya:只能說在公聽會上 大家都被學校不失選課自由的鬼話表了02/1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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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rpion :課程版有同學的反應ˊ ˋ 02/17 22:40
※ 編輯: scorpion 來自: 140.112.243.219 (02/17 22:44)
darkelf328 :之前沒特別聽說過有這個@@ 02/17 22:57
darkelf328 :福利部會去瞭解看看 感謝轉文 02/17 22:58
wearytolove :借轉學生代表大會板 02/1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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