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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立台灣大學生生會選舉罷免法 第三章 選舉 第二節 選舉程序 第二十一條【投票日及競選期間】 第四點及第五點 請各候選人及競選團隊於12/15(三)00:00開始,停止一切競選或助選活動 (包含網宣、MSN狀態、板標、簡訊等競選或助選方式) 現在已經過十多分鐘了,不要再宣傳了!! p.s明天各選區的布條上寫"學生會長暨學生代表選舉",但明天只有學代選舉 布條是每屆選舉的公用財產,為避免浪費,故延用請大家體諒 99-1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4.194 ※ 編輯: powerlilian 來自: 123.193.24.194 (12/15 00: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4.194 ※ 編輯: powerlilian 來自: 123.193.24.194 (12/15 00:19)
o80721:是說最下面的那邊是不是該改成99-1 12/15 00:50
※ 編輯: powerlilian 來自: 123.193.24.194 (12/15 00:50)
powerlilian:糗 謝謝提醒 12/15 00:50
jopoynter:可以把"學生會長暨"往內摺進去 選委辛苦啦 12/15 01:11
EDNLICHERI14:明天會拿A4紙貼起來 謝謝(心) 12/15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