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xinnccu:要明確化很簡單的一件事就是把槍砲法的殺傷力定義勞駕 04/14 11:45
→ roxinnccu:明確化,槍友或許會問:咦現在不是說20焦耳什麼的嗎? 04/14 11:45
→ roxinnccu:抱歉,那是警察的定義,法律的定義只有寫『足以穿入人 04/14 11:45
→ roxinnccu:體皮肉層』,這看起來向是得『入珠』才算,但事實上有 04/14 11:46
→ roxinnccu:案例是這樣陳述的『你bb槍打人皮,會瘀血,有血就是受傷 04/14 11:46
→ roxinnccu:抱歉有殺傷力,移送』。縱然到法院這種搞法不見得會被起 04/14 11:47
→ roxinnccu:訴遑論判刑,但這一段過程也就夠煩了,還有那種玩家用 04/14 11:47
→ roxinnccu:12公斤打,警察用22公斤測試的搞笑把戲,周議員如果有意 04/14 11:48
→ roxinnccu:思針對這部份作發揮,針對殺傷力定義去研究才是正途,畢 04/14 11:48
→ roxinnccu:竟不管打什麼碗糕整部槍砲法的重點就是在那三個字 04/14 11:48
→ roxinnccu:此外,什麼『單位面積撞擊動能』也實在不是很精確的數字 04/14 11:49
→ roxinnccu:日本香港都已經用『出口動能』來計算了,臺灣還在殺豬公 04/14 11:49
→ roxinnccu:(真的是殺豬公!當初警察的數據就是用連勤玩具槍打0.9 04/14 11:50
→ roxinnccu:公克鋼珠去打活豬來算出來的,你可以想見實驗之不精確) 04/14 11:50
推 roxinnccu:咦不過這像是立委而不是市議員的事... 04/14 11:52
→ mrxsimon:我想這位議員起碼還有點肩膀,肯出來寫這樣一篇文章 04/14 12:37
→ mrxsimon:而且TVBS的報導後來有被發現掐頭去尾.... 04/14 12:37
推 roxinnccu:不只TVBS,幾乎所有新聞稿都是這樣 04/14 13:16
→ roxinnccu:這件事,基本上可以五五開了,五成開給白爛記者,五成 04/14 13:16
→ roxinnccu:開給東西都混在一起講的這三個市議員 04/14 13:17
→ roxinnccu:這是他們最完整的意見,有對的地方,但巷子外的狀況也 04/14 13:18
噓 CaymanS:記者+民代=社會亂源, 不過算有心啦, 願意澄清 04/14 13:18
→ roxinnccu:很嚴重 04/14 13:18
→ roxinnccu:加上更加巷子外到水溝裡的記者,就變成這樣了 04/14 13:18
噓 CaymanS:年底要選舉, 這些人想幹麻大家心照了啦 04/14 13:23
噓 CaymanS:不找些議題先咬住, 曝光率怎麼會高? 選票怎麼會來? 04/14 13:28
噓 topsniper: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上面推文中網頁裡的第二段是怎麼回事?? 04/14 14:14
→ topsniper:請問哪一種"坊間最常見到的BB槍"((我特別強調[BB槍]!!)) 04/14 14:15
→ topsniper:是可以隨便想換哪種射出物就換哪種射出物的??可不可以叫 04/14 14:16
→ topsniper:那些在麥克風前說話的腦缺搞清楚牠在說什麼之後再發言?? 04/14 14:18
→ topsniper:弄清楚自己在說什麼東西再說話很困難嗎??為什麼我們生存 04/14 14:20
→ topsniper:玩家三不五時就要受到這種因為你們家疫源隨便說了一句話 04/14 14:21
→ topsniper:就要被人用有色眼光看待的迫害??!! 04/14 14:22
推 campy:所以是記者誤會? 04/14 14:34
→ WillieHuang:借轉 THX 04/1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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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5.231
推 captainlee:這擺明就是議員沒做功課+亂講,華山條例訂幾年了 04/14 18:26
→ captainlee:還要跳針多久啊 04/14 18:27
推 f0960031:議員不管跳不跳針,他們只管選不選的上。 04/14 23:05
推 captainlee:我指的是推文的人 04/14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