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生音樂比賽」Logo及海報徵選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二)促進國人音樂參與,建立祥和社會。
(三)能更有效且有力的突顯「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活動,增加活動辨識度。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參、「全國學生音樂比賽」Logo及海報徵選辦法:(詳如附件一)。
肆、「全國學生音樂比賽」Logo及海報徵選報名表、同意書等資料(詳如附件二)。
伍、經費來源: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相關經費支應。
陸、獎勵:相關人員依各相關單位獎勵辦法簽請敘獎。
柒、本計畫呈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Logo及海報徵選辦法
壹、目的:
(一)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二)促進國人音樂參與,建立祥和社會。
(三)能更有效且有力的突顯「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活動,增加活動辨識度。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梅山鄉梅北國民小學
參、徵選項目:
(一)「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海報底稿。
(二)「全國學生音樂比賽」Logo設計。
肆、創作內容:
(一)Logo希望簡潔有力,表現音樂比賽之活力,多樣化、通俗卻又精緻之本質。
(二)海報底稿能用之於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
舞台背景設計……等各種平面宣傳品均合用。
伍、參賽資格:凡對海報或Logo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送件參加。
陸、作品規格:
(一)Logo尺寸為15cm×15cm,彩色稿與黑白稿各一式,彩色稿以不超過四色為宜。
(彩色稿部分,請詳細標列CMYK印刷用色),圖稿請以A4黑色卡紙裱裝。
(二)海報底稿尺寸52cm×74cm(出血尺寸:54cm×76cm),彩色稿。
柒、評選標準:
(一)設計應簡潔,避免複雜的圖案。
(二)應展現「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豐富多元的特色。
(三)海報底稿設計時請注意能用於宣傳DM、宣傳海報等,如創作內容所述。
(四)由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組評審委員會依評選標準,共同遴選之。
捌、成績公布:得獎作品將於95年11月底,在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網站
(http://www.nhcsec.gov.tw)及嘉義縣教育網站(http://www.cyc.edu.tw)
公布得獎名單。
玖、獎勵辦法:
(一)Logo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牌乙座。
(二)海報底稿錄取名額如下:
1.金牌獎乙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牌乙座。
2.優選5名:頒發獎金各新台幣2仟元整,獎牌乙座。
(三)頒獎:徵選結果公佈後,將於96年3月時,公開表揚得獎人。
壹拾、報名方式:
(一)自辦法公佈後至95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二)繳送方式:可親送或掛號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Logo及海報徵選比賽)。
(三)繳送地點:嘉義縣梅山鄉梅北村民生街1號,電話:05-2626545。
(四)繳交文件:
1、創作圖稿一份:Logo請附彩色稿與黑白稿各一式,請以A4黑色卡紙裱裝;
海報底稿則需附電子檔。
2、設計說明一份。(請以A4規格紙張,附上500字內的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3、報名表一份。(請確認勾選欲參加徵選之項目,並簽署同意書。)
4、電子檔部分:創作圖稿請附向量檔及JPEG格式檔;設計
說明請附Word檔。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選人可同時參加兩項設計比賽。(如參與2項者請務必填寫2份報名表)。
(二)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金及獎品外,
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並由次優作品遞補。
(三)著作權相關事項:
1.獲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保有協調修改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除發給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2.主辦單位對參選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放之權利
參賽者須全力配合。
3.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
著作權讓與契約。
(四)獎金應賦稅部分,由得獎者自行支付。
(五)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網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