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st0917 (朱朱)
看板NTUST-ENG
標題[公告]退費說明
時間Sat Oct 3 18:04:18 2009
公告
大家好,關於系學會費用諸多退費問題未詳細說明,在此僅代表系學會致上
最深的歉意,已在開會中釐清並公告如下 :
1. 97學年度以前之活動費用,依照97學年度前之系學會章程處理。且因97學年度
參與活動之人數並無詳細紀錄,故不予以退費。
2. 98學年度之後之活動費用,退費方法如下:
I. 活動經費支出以前,填寫書面表格,做為不參加活動之聲名,明確告知系學會,
該申請人無法參與活動。
II. 活動後並需提出退費申請。
III. 活動後:
一週內提出退費申請者 退回系費補助之八成
兩週內提出退費申請者 退回系費補助之六成
超過兩週之後所提出之申請則不予受理
IV. 於學期末公告退費日期,並統一於系辦退費。
鑑於造成會員對於會費之疑慮,工程系學會於此表達最深刻之歉意,若有其它疑問與建議
,請洽財務秘書 陳姿伶 0934251587 B9731035@mail.ntust.edu.tw
再一次感謝大家對於工程系學會的支持與指教。
工程系學會 全體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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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122.25.105
推 hasumi0819:推 10/03 18:10
推 el790124:活動前提出 可全額退費嗎 ?? 10/04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