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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er去問小組長是我要他去的。 roder水桶原因,依據: 5.發文注意事項 (4)請勿做任何人身攻擊 包括ID 註1:違反(2) (3) (4) (6) 條款水桶三天 其餘先口頭警告 累犯者加重懲罰 註2:第(4) (5)條法規以不引起筆戰為原則 基本上開放自由討論 盡量不干涉 在推文內已引起筆戰,因此浸水桶。 另外,
domon005365:a大不是有爲這句道歉嗎?還有,水桶的公告可以穩重點嗎? 07/02 19:57
domon005365:而且這麼久才處理,他們早就沒吵了不是嗎?07/02 19:58
roder是在a大道歉之後 作者 roder (3739p) 標題 我要檢舉 時間 Mon Jun 30 00:29:20 2008 來信檢舉。 -- / ̄\ / ̄\ \○/________\○/ 而且犯人真是齷齪! / ___ ___ \ 明明是頭熊還裝狗叫來擾亂調查 | ● ○ ● | ﹨ " ┬┴┬ / ﹌﹌    ψdanny0210 : 大家好我是熊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0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