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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羅浮群器材租借辦法 1.依據本群器材管理辦法第八條訂定本辦法,以便於群內器材租借使用之管理. 2.器材租借等相關事宜由本群器材組組員負責處理,非器材組組員不得擅自決 定器材租借事宜,但若是器材組委託之代理人則可行之. 3.欲租借器材之租借人身分,分為團內及團外兩部分;租借辦法亦分為團內及團 外辦法兩部分. 4.本辦法若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加以修正補充後公告實施. 5.本辦法經器材組全體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若有疑義則由本組視狀況決定. 6.本辦法自通過日起實施. 台大羅浮群團內器材租借辦法 一.資格: 1.團內已繳團費夥伴均可免費借用. 2.其餘視同團外辦理. 3.團器材出借優先順序:全團活動>小隊活動>個別興趣活動. 二.程序: 1.借用人應填妥團內器材借用單:欲借用之器材,事由,領取日期,預定歸還日期. 過預定歸還日期未歸還者,將於團版上公告. 團內器材借用單http://homepage.ntu.edu.tw/~b96504021/QOO/2008tools)(.doc 2.領取及歸還器材時間為星期一,五 12:10 ~ 13:00 ,星期三 18:00 ~ 19:00 ,其餘時間 不值班.故借用,歸還器材請先預約. 3.器材組值班地點在器材室. 4.歸還之器材須由器材組人員檢查認可後方視為歸還完畢;若有損毀請一律依 全新市價賠償.(整套物品如套鍋等若有損毀請自行補充) 5.租借器材時須先訂定預還日,預還日的時間在上述之公定時間內.若於預還日前 無法歸還,應事先通知本組人員,違者視同逾期,當學期不得再借用. 6.任何出借之器材應清潔保養維護後歸還,否則視為未歸還. 7.請借用人依規律十二-公德,妥善照顧器材. 三.團內夥伴租借器材之特別項 A.前言:為使團內夥伴為團外人士租借器材不致衝突 台大羅浮群團內器材租借辦法 一.資格: 之第二項,故新開此辦法供團內夥伴遵循. B.租借資格:團內有資格租借器材的夥伴 C.程序: 1.租借時間:上述之值班時間. 2.符合資格之團內夥伴應偕同團外人士前來租借器材,否則不予受理. 3.其他程序同 台大羅浮群團內器材租借辦法 第二項之程序. 四.附則: 1.本辦法若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加以修正補充後公告實施. 2.本辦法經器材組全體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若有疑義則由本組視狀況決定. 3.本辦法自通過日起實施. 台大羅浮群團外器材租借辦法 一.租借與歸還時間及地點:星期一,五 12:10 ~ 13:00 ,星期三 18:00 ~ 19:00 , 在器 材室內. 二.租借資格:校內各單位,社團,及班級. 三.程序: 1.欲前來租借器材之對象,必須攜帶社章或該單位之印章,及學生證或可抵押之證件.(可用 影本) 四.歸還: 1.請秉持公德心及責任感愛護器材. 2.歸還時須由本組組員當面清點及檢查無誤才算完成歸還. 3.完成歸還手續後方可取回學生證或其他身分證件及保證金. 4.若欲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如期歸還器材者須先告知本組才得順延,否則仍視為逾期. 5.逾期者其逾期天數將折以半日計算,如逾期一天則以逾期半日計算,逾期四天則以逾 期兩日計算.但如果影響到下一個社團之租借權益,則依其原本逾期天數計算.其違約 金將由押金中扣除. 6.租借物品請於使用後加以清理,否則加扣逾期天數一日所須之違約金. 7.租借物品若有損毀,由本組裁定賠償. 五.租借天數之計算:依照使用天數計算之. 六.租金: 1.睡袋:每天20元/個.(押金:80元/個) 2.四人蒙古包:每天100元/個.(押金:1500元/個) 3.炊事帳:每天150元/個.(押金:1500元/個) 七.附則: 1.除第六項所規定器材外,本組其他器材不辦理出借. 2.本辦法若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加以修正補充後公告. 3.本辦法經器材組全體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若有疑義則由本組視狀況決定. 4.本辦法自通過日起實施. ※ 編輯: wynnera 來自: 140.112.4.234 (11/28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