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劇的流弊〉
——摘自《臺灣民報》第165號,昭和2年7月10日(1927,Jul 10)
作者:一記者
【求補救的良策 在戲劇的改良】
歌仔劇的流弊,是世人所公認定的。其壤(註:應作「壞」)處:在乎音樂之調屬
於鄭聲(淫聲)。而其歌詞鄙陋,因之而表現出來的作態,也很難看。這種的娛樂機關
,容易把青春期男女的性慾挑發。換句話說:是一種誨淫的機關。對這帶有敗壤風俗的
傾向性的歌仔劇,發攻擊之第一矢者,模糊中記得好像是台灣新聞的新竹記事。有心人
對這記事,都稱讚他獨具隻眼——痛切時弊。所以都在期待他的第二矢、第三矢……可
以把這歌仔劇,完全撲滅,庶免使青春期的男女,失足陷入迷津。豈意攻擊者之意氣,
盡於一矢,而新竹的歌仔劇之流行,現時殆有如雨後的春筍之慨。最近始作俑者,可以
說是新振興店主劉禮樂君。劉君因為要擴張他所一手販賣的東西起見,用著歌仔劇做釣
餌,對他購買到一定金額的顧客,每贈他觀劇券一枚。因此收了豫期以上的好成蹟。這
種的作法,於商術上倒也巧妙,但從倫理上看去,簡直是一種的騙法吧了。古人說的好
:「利之所在,人必趣之。」經新振興而演歌仔劇者,是新竹座的主任有本氏。他是個
內地人(註:指「日本人」),對於歌仔劇固屬門外漢。可是賺錢之法,別具隻眼,對
於歌仔劇,認定是有利的事業,馬上向台北契約了改良社的男女班,自六月上旬就在新
竹座繼續開演,至六月十五日截止,約十數日間,沒論日間夜間,都是滿員,其所得利
益也屬不少了。記者於十四夜,同著二三的知友,到新竹座要看看他們的盛況,入去的
時候,雖然尚未開演,而觀客已經滿場,我們險些兒就沒有坐次,此亦足以證實其盛況
了。觀眾之中,婦人女子約有十之七八,男人不外乎十之二三而已。我們听見歌曲鄙俚
,看他舉動粗俗,沒有忍耐性可以再看下去,所以沒有一會兒,就跑出來。迨乎翌日,
就听見該班的戲旦,(男)為女性的關係,在酒樓殺人的事。(是閉幕後發生的事,听
說是幾個女人叫戲旦去陪酒的?)歌仔戲之影響於社會的結果,於此也夠想想了。
以外還有新竹人自組織了一班的歌仔劇,於六月十五、十六兩天,在內媽祖宮前,
公開試演,其好人氣之處,自不待言,觀眾的人數,也有說三四千,也有說五六千,老
實是無從算起的。今後新竹街的歌仔劇,如果是日盛一日,社會上就不知道要添了幾許
新奇的現象了。
吾人對於歌仔劇的流弊這回事,大大地感覺著戲劇改良的必要。在來中國式的正音
劇,於藝術上大有價值的地方很多,無如聲調,歌詞過於高級,況兼口白是听而不懂的
北京語,所以雖然足值特殊階級的鑒賞,而不配做台灣人普遍的娛樂機關。近來各地方
有文化劇的試演,吾人起初對文化劇抱有很大的期待,但是一些沒有現實的可能性。其
最大的原因:乾燥無味,沒點藝術的表現,若不客氣地說:簡直是一種變態的講演會。
那末自然是不能夠達成演劇的使命了。吾人對於戲劇改良的要點在左列二項:
一、要有「樂而不淫」的審美的價值。
二、要能夠普遍的適合大眾的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