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or (>.<)
看板NTUT_EE490A
標題[新聞]
時間Thu Sep 14 20:32:06 2006
六年前一名屏東高樹國中國三男學生,因為行為比較像女生,常遭受同學欺負,
下課時間他不敢上廁所,只能在下課前向老師請假獨自如廁,卻不幸在廁所滑倒
受傷失血過多致死,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宣判,認為廁所溼造成學生意外,校長和
總務主任等三人,各被判刑四到五個月。 傷心的母親喚醒六年前屏東高樹國中學
生命案的記憶,當時一名行為較有女性傾向的男學生,因為長年被欺負不敢上男生
廁所,有時得偷偷上女生廁所,有時則必需向老師借用上課時間先上廁所,在學校
飽受不平等待遇。 兩千年四月中,他再次向老師假先上廁所,沒想到一去不回,下
課後有同學在廁所發現他的屍體,卻己經因為失血過多死亡,經過檢察官
調查,証實是因為地板溼滑造成男學生滑跤,顱內出血致死。 經過多年的官司,原
本一直被判 定無罪的校方,終於在更二審時包括校長.總務主任等三人被判刑四到
五個月,官司的定獻不只為家屬帶來遲來的正義,事件後對於台灣對於性別平等的
觀念,也更進一步。 目前被判刑的校長和總務主任都己退休,學校也在事件後全面
檢修廁所設施,只是這一切事後補救,需要的代價未免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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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43.51
推 DennisKao:要再教育:性別刻板印象呀~~( ′-`)y-~ 09/14 20:49
→ artemis03:線在每次都是等到事情發生後才在追究誰的錯~哀 09/20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