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怕大家不清楚,我把學校的要求po出來
1 發票上請註明社團名稱、物品名稱、數量、金額
2 便當(每個不超過八十元)、住宿、保險均需附名單
3 單據金額超過一萬元,需附一家估價單(印刷品、海報需有樣本)
4 收據上應蓋有店章(有統一編號)及負責人私章
5 收據上的店章若沒有統一編號,請加貼千分之四印花稅
6 油資發票上應詳填使用人、用途及車號
7 計程車收據應詳填使用人、用途及地點起訖處
8 估價單、定金或收貨單均不得作為單據核銷
-----------
因為富達的贊助名義上是捐給學校,再由學校撥給我們
所以必須跟學校報帳,公家機關的要求如是,我們也只能遵循
其實如果他們不要收據問題就會簡單很多
但大家心裡都有個小九九,富達要抵稅
學校則是到手的錢就不想吐出來
但我想在核銷單據的認定上,學校不會太刁難我們
畢竟這個錢還是指定給我們的,所以大家先把發票收據準備好吧
不過我對這個過程很有意見,根本是徒增學生的困擾
為什麼學校不能用補助款的形式,直接把該筆款項撥給我們呢
今年是來不及了,如果富達的贊助明年九月就下來
威萱也許可以問問高姐,能不能把這筆錢併入補助款裡(九月我應該就在軍隊裡了...)
因為這個實報實銷真的是太機車了
錢還是拿在手裡比較實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