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社團評鑑實施要點
目的:藉由社團評鑑,讓各社團有相互觀摩比較的機會,並獎勵優秀社團,
以提昇社團活動品質。
主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時間:91年12月 21日(星期六)
地點: 第二活動中心1樓
參加辦法
1.全校社團除自治性社團外【以91年9月繳交社團基本資料卡為正式社團】,皆得參加
資料展示評鑑活動。
2.評選類別:各社團依據社團性質,自行選定類別參加評鑑,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1)學術組
(2)康樂組
(3)服務組
(4)學藝組
(5)聯誼組
(6)綜合組
3.社團資料展示內容應參考「社團評鑑評審表」制定。
4.評鑑佈置展示時間:各社團依照指定時間於上午8時至12時於展示地點佈置完成,
逾時以棄權論。
5.資料評審;當日下午1時至4時,由社團評鑑委員會委員評審。
6.社團資料取回:參展社團於當日下午4時至7時取回,逾時未取回者,承辦單位不負
保管之責。
7.參加資料展示評鑑活動之社團應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回函資料。
8.評審標準:參考「社團評鑑評審表」。
9.評審小組:依據『國立台灣大學社團評鑑辦法』選出之評鑑委員。
獎勵辦法
1.獎項名額:
(1)優等獎:各類組依評鑑成績各取前百分之十。
(2)特別獎:最佳領導獎、最佳活動獎、最佳創意獎、最佳經費運用獎,各類組依
評鑑成績各取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各類組錄取名額之多寡,將
考慮各組參加評鑑之社團數量,由承辦單位召集評鑑委員於評審會議
中作適當之修正。
2.補助金發放
(1)優等獎:得獎社團各頒發獎牌乙座、補助金新台幣6000元。
(2)特別獎:得獎社團各頒發獎牌乙座、補助金新台幣3000元。
(3)參加社團補助活動材料費500元。
3.頒獎時間、地點專案通知。
活動說明
報到及資料佈置
1.活動期間會場設有服務台,當日參加評鑑社團先至服務台報到,領取相關資料後,
再進行資料佈置。
2.參加評鑑社團應將各項資料、相片等檔案,依「社團評鑑評審表」分別整理,並標
明資料名稱,以利評審作業。
3.承辦單位提供參展社團每社長180公分、寬60公分長桌一張。
4.各社團應派代表一人於指定位置待命,以便向評審委員展示並解說社團資料,未派
員解說,概由評審委員依展出資料考評,該社如因而權利受損,不得據以提出異議
5.社團如攜帶電腦等設備,應於回函內註明,以便安排電源及位置,若無註記,承辦
單位將不安排,且為避免插座數量不足,請自行攜帶延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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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評審表嘛...在這邊我就不PO啦~~~
時間是這禮拜......
也就是...禮拜六早上的河堤結束後...我們就立刻趕回台大處理這事吧!!!^^
歡迎大家一起來支援我們!!!:)
朝6,000元邁進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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