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_A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實在是萬般不願意到貴版叨擾. 又是關於 209 的使用狀況, 現在似乎是兩社達成協議 把 209 劃分為兩半, 兩社各用一半, 以中間柱子為界 這部分我沒意見, 但是貴社既然挑了大塊的地方 又為什麼把貴社的櫃子和用具堆到書法社比較小的那塊空地呢 ? 這部分我想聽貴社給個合理解釋. 另外一點是關於 209 的海報製作室 不知道貴社被活大的安小姐罵了沒 已經提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海報製作室不屬於書法社或是美術社任一個社團 是屬於活大的財產, 現在貴社把海報製作室自行拆掉 又把那一塊地方分給書法社用 那倒底是書法社侵占公地呢, 還是美術社的責任 ? 佔地為王的做法實在很不讓人茍同 特別是身為一個大學生, 還是台大的學生 為什麼貴社做事情之前不會多做考量呢 ? 建議貴社社長盡快跟活大辦公室的安小姐好好談談 總覺得貴社一向跟學校單位的聯繫不夠 才會連這種基本的財產區分都沒搞清楚 社辦是學校分配給各社團使用的, 不是社團的私有物 更何況不屬於自己的地方怎麼可以私自侵占 參與社團不光是學習技藝 也要學著多為別人著想, 不能光想著自己好就好. 看不過去的書法社老人留. -- Chen-hsiu Huang chenhsiu@gens.dhs.o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dns.career.studa.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