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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 --- 收書原則 一、凡保存完好未破損、未違反著作權法合法取得之圖書,皆可交換。 二、但大專以下教科書、雜誌、宣傳品、宗教經典、考試用書、視聽資料(圖書   附件除外)、電腦書(90年以前出版)、租書店圖書及辦理單位認定不宜者,   均不列入交換。(本項規定得由辦理單位因地制宜自行訂定。) 三、民眾於收書期間將欲交換之圖書送至收書地點(不受理郵寄),由各館發給   「換書卡」,並請妥善保存,以憑換書,如有遺失,不另補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01
daidai:捐書原則應該差不多吧@@ 140.112.25.201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