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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鎮意象設計徵選簡章 【主旨】:為推展恆春鎮豐富之觀光產業資源,讓國人深入了解恆春鎮所屬十七里之特殊產業,本活動徵選之設計作品以能夠彰顯恆春地區既有的人文、景觀特色為目的,同時以發揚地方文化主題與提升觀光經濟資源的整合。 【主辦單位】:恆春鎮公所 【設計原則】: 1.表達意向須包含以洋蔥、飛魚及羊三種代表恆春特殊人文自然景觀為主的環境元素。 2.設計作品需考量能夠結合恆春鎮路燈、街道景觀、牌樓、建築物或藝術品等平面或三度空間(立體)之結合。 【參選資格】:不限 【繳交作品方式】: 1.截止收件:收件截止日期95年5月20日止,作品逕交恆春鎮公所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超過補件期限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恆春鎮意象設計徵選」,作品若於送件過程中毀損致使無法參賽,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參賽作品需繳交模型(比例不限,30㎝×30㎝×30㎝範圍內)、圖檔與A3尺寸(297mm×420mm)裱板設計圖說一張,裱板正面須有以下內容(設計者的姓名、年齡、聯絡電話、地址,請寫在裱板背面):a.作品名稱b.作品說明(內容應包括材料說明、設計構想與創作特點等含外觀尺寸圖,需標示正確比例及尺寸)。 3.收件人:恆春鎮公所  建設課 4.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一號 5.洽詢電話:08-8899792 建設課 葉奇璋 【投稿相關規定】: 1.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修改、要求修改、使用、出版以及一切相關使用權.且著作財產權與商標專用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不再另外支付費用。 2.所有參選作品,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底。 3.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與商標法,一經查獲即取消獲獎資格,並須無異議繳回獎金,同時須負法律責任。 4.上述規定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對內容及相關辦法進行變更。 【評選辦法】:由主辦單位於九十五年五月底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 【評選標準】:創意40%、審美20%、製造20%、使用20% 【徵選獎勵】: 金獎(1件):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1件):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狀乙紙。 銅獎(1件):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5件):每件獎金新台幣五千元、獎狀乙紙。 註:本徵選將視參選作品水準調整獎項數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