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adeline (冬眠中)
看板NTU_ART
標題[情報] 荷蘭銀行2006「青年藝術首獎」報名辦法
時間Wed Jun 7 02:34:00 2006
壹、 宗旨:
鼓勵青年美術創作,並提昇美術水準。
貳、 活動單位:
‧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北市政府、台中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 主辦單位:荷蘭銀行、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
參、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一日至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生者
肆、 作品規格:
指定油畫創作,限定以30號畫布,不得表框。參賽之作品每人限繳交一件。
伍、 主題:
限具象畫作品
陸、 初審收件:
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一日至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七日止(郵戳為憑)。
柒、 初審收件方式:
請將附件之報名表、翻拍作品之5*7照片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信封封裝寄至「100台北市 仁愛路一段17號 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 」,
信封上註明「參加荷蘭銀行青年藝術首獎」。除送件表外其他資料均勿書寫姓名。
捌、 初審入圍名單公佈:
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七日進行初選評選,
入圍者另於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網站公告並個別郵掛通知。(www.youngparty.com)
玖、 複審收件方式:
‧ 初審入圍者應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至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將作品原件(不得裝框)將作品原件用表單<附表二>貼妥至畫布背面右下角,
送至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100台北市仁愛路一段17號)收件處參加複審。
‧ 作品規格超過簡章規定者不予收件。
採郵寄或貨運送件者請妥為包裝,
作品於運送過程毀損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郵寄送件者已郵戳為憑)
壹拾、 獎勵:
‧ 荷蘭銀行『青年藝術首獎』一名:
將頒發由國內名雕塑家-蔡志賢大師設計之獎座乙座,
並獲得美金一萬元之現金獎勵及全額贊助由主辦單位舉辦之「荷蘭梵谷藝術之旅」。
‧ 優選五名:
將頒發獎金新台幣一萬元及證書乙紙。
‧ 得獎者均發送精裝紀念畫冊乙本。
壹拾壹、 頒獎與展覽:
‧ 得獎者將專函通知,
於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上旬假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六樓國際會議廳
宣布荷蘭銀行「青年藝術首獎」之得主並頒獎。
所有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擇期展出。
‧ 所有參賽照片恕不退還。
‧ 得獎及入圍作品之退件時間及地點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 未依照指定時間領回作品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之責任,作者不得追溯。
壹拾貳、 其他事項
1. 如發現參賽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等違反簡章規定之事實,
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佈之,
並將追討已發給之獎金、獎座及獎狀,三年內不得參賽。
2. 作品必須為從未發表、參賽之新作品,如發現有重複參賽之事實,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3. 作品之審查將秉持公正、公平之原則,
作者將尊重主辦單位與評審之安排、決定,
並對作品陳列及畫冊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4. 主辦單位對於參展作品保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
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之權利,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展覽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
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
或因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受損者,不負賠償之責。
6. 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辦理保險,
保額為荷蘭銀行「青年藝術首獎」新台幣伍萬元、優選參萬元、
其他入圍作品貳萬元;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詳細活動內容請洽:02-2343-2388 #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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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evxs:我不是青年了orz 06/07 11:41
推 junko404:我比較好奇這邊的具象畫作品是什麼 06/07 12:53
推 daidai:楊過推文前我還沒注意到竟然限定69年次之後的............. 06/07 13:52
推 matttt:沒看到69年次+1... 06/0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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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evxs:看到s開頭的id,一定要推“社長是美女":P 06/07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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