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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 我覺得美術社參加藝術季是一種「義務」 但是合作形式我們可以來討論一下 目前我已經寄信先去問說 1.能不能以社團的名義報名校園藝術家 2.還有希望我們明年的美展能夠配合藝術季 如果當校園藝術家的話,我想就只是單純的出一個創作 如果能當個協辦的話(先假設對方有這個意願),工作就會更繁瑣一點 但是也會有很多其它的好處 比如說能見度會較高、能交流台大其他藝術創作人、累積參加大型校園活動的經驗 但是還是要徵求大家的意見 否則到時候就變成少數的人在忙,也不是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61
zeldalink:有活動我會出現 11/07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