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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gonCCY (小龍仔~)》之銘言: : 真的很奇怪阿 : 不知道有人有同樣情形嗎 : 明明進駐的時候就寫過三分契約書 : 而且他們也都簽收了 : 手續也都辦完~不然怎進住阿 : 但是剛剛有人來叫我在從寫三份~ : 感覺是弄不見了吧= =" 同學, 對不起! 我們事後在整理同學資料時,的確是有些同學的資料袋不見了! 最近為了趕快把同學的契約送回總公司蓋章,才會請同學再簽一次! 真的很抱歉 : 可是看了看他拿給我的契約 : 似乎長得跟之前寫的不太一樣 : 真怪耶~ : 之前他們寄給各位的檔案大家應該都還有吧 : 更改爭議處: : 第六條-1.於每月"十"日前由乙方以匯款或ATM或網路銀行轉帳至甲方銀行帳戶,或以現金臨 : 櫃付款;[但第一個月之住宿費用應於進住後三天繳交] : 3.乙方聲請遷調以一學期一次為限 : 其他更改地方是還好,只是繳費期限提早五天.....= =" 至於繳款時間為什麼不同,是因為當初在開會時,因為外籍生有繳款上的問題 所以,外籍生是每月10日前繳款,而本籍生是5日前繳款 而現場同學拿到的契約內容,是英文版翻譯成中文的版本 : 最後一個疑問~ : 契約書最後一條是寫一式兩份,由立契約人各執乙份..... : 那為什麼要寫三份? : 我們要保留一份嗎? (大家應該都沒有...) 同學, 需要寫3份的原因是:總公司要留一份,部門要留一份,還有一份是要給同學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1.80
sunjan:給我們保留的那一份有發下來嗎? 140.112.217.38 10/13 23:47
sunjan:是我弄丟了還是沒發回來呀? 140.112.217.38 10/13 23:47
wawooo:沒發 140.112.217.47 10/16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