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88 (188)
看板NTU_BOTDorm
標題Re: [情報] 抓到亮燈了
時間Sat Nov 29 19:41:37 2008
: 2.你真的了解整件事嗎??
: 之所以說三樓引起公憤
: 是因為連續三次警報都發生在三樓
: 我也住三樓阿 那我也罵到自己了?? 想也知道不是嘛
: 那你有爬文嗎?? 你知道前兩次警報的事嗎??
: 很明顯的...你似乎不知道
: 外校的要來戰 請先了解一下來龍去脈吧^^??
問題又不在三樓
是有人發現某房的警報器有響
就馬上認為是那房間的人做了什麼警報器就會大響
這之間邏輯跳的太快吧 還有很多種可能像是警報器線路有問題
: 3.既然是外校的
: 你似乎也不了解PTT的鄉民嘴砲文化
: 很多鄉民用的字眼在外來的人看來似乎很尖銳
: 可是其實沒有那麼強烈的批判在裡面
: "知法犯法法研所"在很多法律系的人來看
: 笑笑就過了 應該不覺得這是批評或污辱
: 不用看的那麼嚴重喔^^"
笑死了人 先來個公然侮辱再說不用看那麼嚴重
那網路上那麼多被告毀謗的怎麼來的
鄉民兩個字就可以構成擋箭牌喔
私底下講就算了 公開貼出來可是要責任的
: 4.不管是他第一個衝下來對櫃檯小姐咆哮
: 還是後來查到是他 哭著對警衛說他沒怎樣
: (以上這些是警衛說的 不帶任何主觀評論..)
: 不管他有沒有引發警報 都干擾到了其他住戶
: 眾人的氣憤是可以想見的...所以要他們道歉似乎...
: 以外來人的角度 沒有經歷過 是很難體會這種想法的
: 所以我的結論是
: 建議這位大大不要再發表這種情緒性的推文了^^
最早到底是哪幾個先發表情緒性推文的很明顯吧
再來 你多氣憤那是又怎樣 代表你可以亂冤枉人喔?
臆測歸臆測 你再不爽 沒有實際上逮到前講話就先保留點
講話可以這麼振振有詞 也真是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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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5
→ Vince75429:呼,重點是,快請人來徹底檢查吧。 220.132.220.63 11/29 20:03
推 John17:我只是針對v大的推文發表的意見 沒有其他 140.112.217.6 11/29 20:53
→ John17:並不代表我是站在冤旺或氣憤人的那一方 140.112.217.6 11/29 20:55
→ John17:誰先發表也不干我的事 單純不希望看到情緒 140.112.217.6 11/29 20:56
→ John17:的推文..不過你好像直接把我當作罵人的那方 140.112.217.6 11/29 20:58
推 John17:再看了一次 我沒有冤枉人阿@@ 真服了你^^" 140.112.217.6 11/29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