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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你真的了解整件事嗎?? : 之所以說三樓引起公憤 : 是因為連續三次警報都發生在三樓 : 我也住三樓阿 那我也罵到自己了?? 想也知道不是嘛 : 那你有爬文嗎?? 你知道前兩次警報的事嗎?? : 很明顯的...你似乎不知道 : 外校的要來戰 請先了解一下來龍去脈吧^^?? 問題又不在三樓 是有人發現某房的警報器有響 就馬上認為是那房間的人做了什麼警報器就會大響 這之間邏輯跳的太快吧 還有很多種可能像是警報器線路有問題 : 3.既然是外校的 : 你似乎也不了解PTT的鄉民嘴砲文化 : 很多鄉民用的字眼在外來的人看來似乎很尖銳 : 可是其實沒有那麼強烈的批判在裡面 : "知法犯法法研所"在很多法律系的人來看 : 笑笑就過了 應該不覺得這是批評或污辱 : 不用看的那麼嚴重喔^^" 笑死了人 先來個公然侮辱再說不用看那麼嚴重 那網路上那麼多被告毀謗的怎麼來的 鄉民兩個字就可以構成擋箭牌喔 私底下講就算了 公開貼出來可是要責任的 : 4.不管是他第一個衝下來對櫃檯小姐咆哮 : 還是後來查到是他 哭著對警衛說他沒怎樣 : (以上這些是警衛說的 不帶任何主觀評論..) : 不管他有沒有引發警報 都干擾到了其他住戶 : 眾人的氣憤是可以想見的...所以要他們道歉似乎... : 以外來人的角度 沒有經歷過 是很難體會這種想法的 : 所以我的結論是 : 建議這位大大不要再發表這種情緒性的推文了^^ 最早到底是哪幾個先發表情緒性推文的很明顯吧 再來 你多氣憤那是又怎樣 代表你可以亂冤枉人喔? 臆測歸臆測 你再不爽 沒有實際上逮到前講話就先保留點 講話可以這麼振振有詞 也真是服了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5
Vince75429:呼,重點是,快請人來徹底檢查吧。 220.132.220.63 11/29 20:03
John17:我只是針對v大的推文發表的意見 沒有其他 140.112.217.6 11/29 20:53
John17:並不代表我是站在冤旺或氣憤人的那一方 140.112.217.6 11/29 20:55
John17:誰先發表也不干我的事 單純不希望看到情緒 140.112.217.6 11/29 20:56
John17:的推文..不過你好像直接把我當作罵人的那方 140.112.217.6 11/29 20:58
John17:再看了一次 我沒有冤枉人阿@@ 真服了你^^" 140.112.217.6 11/29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