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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 引述《Ameoto (雨音)》之銘言: : 各位舍胞日安。 : 由於其實我個人亦自知此提案與原規範相去不遠,不過在此希望提出這樣的看法,亦 : 是希望稍微表達個人及一些舍胞的意見與聲音。 : 在上一篇Crystalboys同學對我的提案提出的討論中有提出管理人員的權責問題,在此 : 我希望表達一下為什麼可以接受由「管理人員」去訂定標準來作出這樣的提案。 : 因為我本身是研究生,以往也有住過他校宿舍的經驗。 : 在宿舍內若完全由「學生自己」去衡量對於他人干擾的程度,縱然較為人性化,但不 : 可否認的是只要出入人員一「多」,則干擾他人生活的狀態發生的「可能性」即上升 : 。然而舍胞可能只敢與「管理人員」反應請之處理。 : 於是回歸「責任」問題。雖然說訪客跟住戶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一但有干擾他 : 人生活的狀況發生時一般會究責於管理人員。我認為除了應該保護自己的權益之外也 : 應體察其他舍胞想維持住宿品質之「單純」、「好管理」及其「人人為己負責」的特 : 性。也應該設身著想一下管理人員之辛勞與無奈。 是很辛勞~ : 在他校宿舍住宿經驗中,其實真的不乏有人攜帶訪客進入後,使得室友不敢回房睡覺 : ,或是住在隔壁受到干擾後雖然檢舉,但狀況僅稍有改善而非根絕的情形。 其實這也困擾我很久^^b 這種狀況真的每個宿舍都會發生~ 但我認為情況是這樣: 這樣的行為,無論在能不能"過夜"的狀況下都是不合規定的 因為"打擾了其他住宿生"(見太子新版訪客規定) 應該要被檢舉,因為那個人侵犯到他是室友的生活空間 (室友絕對有不希望自己房間出現其他訪客的權利) 如果訪客深夜待在宿舍,讓她覺得很不舒服 她若不跟帶訪客的室友明講(我也知道要糾正朝夕相處的室友有"人情壓力"orz) 但是,若是她連現在"不合法"的狀態,有室友在都不敢舉發或規勸 那就算合法,她也不敢規勸 所以情況應該還是一樣= =b... 反之, 不合法的狀態下有人"留宿",那我們也不知道是誰在裡面幹嘛,反而危險 現在改成訪客登記制度,我們就比較能掌握訪客的動向,不是比較安全嗎? : 其實我經過大學時代也相當贊同很多人認為訪客是生活的一部份(我自己也會這麼覺 : 得啦:P),但是也有可能有人在宿舍裡只想進行生活中靜態的部份。例如念書、睡覺 : 等等。我的意思是每個人有自己想要選擇的生活方式,於是我們應該「互相尊重」。 : 而不是大多數人都選擇某一種方式而對其他人的生活品質略有所輕。 : 所以管理辦法應嚴不宜鬆,才會在真正需要處理的狀況上有規範的效力。 : 總而言之,我個人也相當推崇各位舍胞的用心。當然不管最終投票結果如何,我只求 : 有為自己的立場略為發聲,如此足矣。因為經由如此的過程,有不同想法的人才能在 : 同一個平台上表達自己的想法,對於未來可能的改善措施也可以更臻完善。 : 謝謝各位的閱讀。也歡迎各位指教:) 我也希望無論希望怎樣的生活方式的人,都能有自由選擇權利~ 所以才希望把規範弄寬鬆一點,但也顧及安全性考量設"訪客登記"原則 也所以我才弄了8. 補償原則 但也許執行真的會有不周的地方、也許沒辦法完整保障到希望隔離的同學的權益orz 也想過要不要用一兩層是不允許在九點以後之類逗留異性訪客 (但是這就要大風吹啦~~執行面時困難@@) 或是要帶訪客回來待超過12點的人 要先登記,管理人員讓他進來時必須得到其他室友的同意 (但問題就來了,也許就是因為室友不在,才會帶朋友進來陪他之類的 就算call到室友說同意,也不一定真能確認是這位室友吧?) 這是我的想法啦,也許無法面面俱到,同學你也很深思熟慮: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