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rking:很專業~還有我想知道怎麼把字變得亮亮的~ 06/15 22:07
推 Shisah:學生有權自治,但似乎是以不和母法(學校住宿法)相衝為主 06/15 22:11
※ 編輯: cwlcwl 來自: 140.112.218.57 (06/15 22:13)
→ Shisah:XD如果違反住宿法不知道校方有沒有權說"不"(只是單純好奇) 06/15 22:14
→ barking:首先bot法規的設置性質比較像是特別法(請住意留宿外客那) 06/15 22:15
→ barking:那一段) 所以並非是母子法的關係 (否則異性也不能進房了) 06/15 22:16
→ Shisah:但是BOT法規的前言是一切以不違反學校住宿法為原則,不知道 06/15 22:17
→ Shisah:是不是會因為這行話,變成母子法? 06/15 22:17
→ barking:再來 您提出的學校說"不"的問題 挺複雜的 不過那也是等住 06/15 22:18
→ barking:宿組解釋法條之後的事 同時 如果走到這一步 我們也會要求 06/15 22:18
→ Shisah:我很好奇,假設某法條底下寫"至於XXX辦法,請參照XXX法", 06/15 22:18
→ barking:全校同一標準 並與bot 一樣切實執行 06/15 22:18
→ Shisah:這樣是母子法還是完全獨立?看法規的時候研究好久 06/15 22:19
→ cwlcwl:剛有修文 如有修到推文 請海涵^^ 06/15 22:19
→ barking:那個參照不能說是母法 母子法的意思是 某法跟某某法治定 06/15 22:19
→ barking:bot法是特別法 相對於宿舍法的普通法而言y 06/15 22:20
→ barking:辛苦啦 我看推文跟你發的文章發現你做好多準備 06/15 22:20
→ Shisah:喔喔~~某法根據(有少字嗎?)某某法制定就是母子法<(_ _)> 06/15 22:21
→ cwlcwl:哈哈 thanks~ 06/15 22:22
→ cwlcwl:我是用徒手ctrl+v ctrl+c 好像有直接用滑鼠的方法 06/15 22:23
推 Shisah:啊,太子方的意見那段,還沒(?)表示意見可能是還在開會,而 06/15 22:55
→ Shisah:不是直接默認...畢竟太子的手段高深莫測....|| 06/15 22:55
→ BrianCheng:留宿固然是好的,但也請大家正視留宿可能會帶來的問題! 06/15 23:48
推 ambiguous:我建議提案人或生治會先跟太子搞清楚公投效力的問題 06/15 23:55
→ ambiguous:不然到最後出錢出力都是徒勞一場 前提問題一定要先確定 06/15 23:56
推 gn01175717:推一個~ 06/16 01:57
→ eylen:我想請教 照原po的意思是說 就算我們限在已經簽下學期的 06/16 07:19
→ eylen:合約 (因為太子要求15號前要簽) 反對訪客時間延長的人 06/16 07:20
→ eylen:最後就算修訂訪客時間延後 我們也無法解約嗎? 06/16 07:21
推 eddisontw:修訂訪客時間並沒有影響到你個人住宿的權利吧 當然無法 06/16 08:43
→ eddisontw:解約 06/16 08:44
→ eddisontw:如果說今天修訂的是住戶「進出時間」 那才有討論的空間 06/16 08:45
推 ambiguous:未必沒有影響到住宿權利喔~ 這有可能是附隨義務的一環 06/16 13:02
→ pp112560:試想若是一般在外租屋,會有這些問題嗎?規定真的太多了.. 06/16 22:05
推 danny9051706:樓上不能拿外面租屋比,不過跟校內宿舍比規定真的太多 06/17 02:19
推 lipiyun:在外租屋也有明定不准留宿的 訪客12點前必須離開的喔 06/17 11:12
推 pp112560:汽車有規定乘坐人數,我從未聽過床還限定睡幾個人... 06/17 11:19
推 lipiyun:就真的有阿 租屋板爬一下就知道了 12點是我上一個住的地 06/17 11:24
→ lipiyun:方規定的 簽約時就註明 住進去的人也都遵守 就醬 06/17 11:24
→ lipiyun:我也是覺得很麻煩 可是環境真的單純許多 算各有利弊吧 06/17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