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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外洩後再依法咎責的言論是不負責任的 請問認同此觀點的人 您的個資是否可以訂個價在網路上拍賣? 拍賣底價就比照個資法的補償條例 這樣對您來說穩賺不賠? 先說最粗淺的 按照無罪推定原則 個資外洩後 我還必須舉證是經由這次的名單外洩的 這個難度有多高呢? 訂定法律的目的主要在於積極的遵行規範與違反防杜 次要才是消極的違反咎責與補償 刑法是為了嚇阻殺人 如果人都殺了 加害者坐幾年牢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算是什麼補償? 或說 有錢人是不是可以事先在交通大隊存個幾百萬 從此視交通法規於無物? 月底到交通大隊結帳說:「喔..我還可以闖兩次紅燈~你們認真的抓啊..」 舉近一點的例子好了 假設您的電腦被隔壁帶來的房客偷走了 抓到他賠您一台新的 但您的研究成果、畢業論文怎麼賠? 您多年來的生活回憶怎麼賠? 那些累積了數百駒 陪您度過多少寂寞夜晚的ㄟ片怎麼賠呢? 如果早知會如此 為什麼不事先防範 而要事後才給自己添麻煩 (說到這 其實提案的生活公約裡只說「房客由帶領者負責」是不夠的 請問是要如何負責? 這是需要再進一步討論的 不過請大家稍安勿躁 還是先把這次的公投順利的進行完畢吧) 另外在此給生治會一些建議 願意出來服務大家我必須給您鼓勵 但是擔任服務性質的職位 常常會讓人的思考模式只在如何替大眾謀求最大利益打轉 卻忽略了行為背後所要承擔的責任以及風險 尤其是法律責任 平常意氣風發 一旦上法院就哭著找媽媽 責任兩個字 寫起來輕鬆 擔起來很重 今天假設您印出了名單 但這份名單不小心遺失了 並且被不肖人士拿去從事不法的行動 這些現在慫恿您、支持您製造名單的人沒有一個人會買帳 但因為您跟太子櫃臺是行為人 必須上法院 太子是大公司 請個律師幫員工打官司是小事 或是可能推說是個人行為 要櫃臺自生自滅 但是您呢? 您有多少資源? 您是否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承擔這個責任? 其實不只是製造名單 在您作任何與他人權益有關的決定之前 請先思考各種可能的意外狀況發生的機率有多高 以及各種意外狀況 在最壞的情形下 您必須承擔多少責任 而這個責任是您負擔得起的 而在多少的期望值以下 您願意承擔風險來執行您的決策 只要這些問題確實思考過之後 您才有資格說 您要如何作 並且為之「負責」 希望這些話能讓您有多些不一樣的思考 若您要製造名單 我相信您也會盡力保管好 因為這不僅是保護大家的資料安全 最重要的是 這也是保護您自己 : 推 ambiguous:我是覺得您有些誇大了 如果因為此次選舉使得你個資外洩 06/20 01:15 : → ambiguous:自然可依照資訊保護法究責 似乎不必將保護階段前置至此 06/20 01:16 : 推 leo80042:但我覺得的確不需要那個名冊啊.... 06/20 01:20 : 推 ambiguous:名冊是為了要確定到底投票權人有多少吧.... 06/20 01:22 : 推 leo80042:那個名冊應該只由生治會保管,舍胞投票時採登記制(跟學生 06/20 02:30 : → leo80042:會長/學代/生治會長選舉一樣),不是比較合理嗎 06/20 02:30 : → leo80042:今天我隨便一翻,整棟男女生資料都隨我查,實在不妥 06/20 02:30 : 推 ohhihiyo:推樓上 06/20 14:46 : 推 Shisah:消防演習也是用登記制的!我也是一瞄看到了好多資料... 06/21 11: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77
Crystalboys:不知這位同學有沒有投過學生會長或學代? 或總統立委 06/22 01:23
Crystalboys:公投等選舉? 比照一般選舉辦法要被質疑的話 那先該質 06/22 01:24
Crystalboys:疑參照的正規選舉程序吧? 06/22 01:25
leo80042:那完全不一樣,至少你絕對沒機會猛翻選舉人名冊來看 06/22 08:45
Shisah:甚至可以討論名冊上的記號是甚麼意思....推這篇~切入我心 06/22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