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ilakbaby:臺大醫院是屬於台大的職員 08/08 14:27
※ 引述《DuskWind (夜間徐風)》之銘言:
: 我是修齊會館的住戶.
: 五月中簽約前,
: 女友有台大教職員身份,我沒有.
: 修齊會館表示同一戶之住戶僅需一人具有教職員身分即可入住,
: 所以此時我們是以我女友的名字來簽合約.
: 由於女友在不久的將來會離職,而我也馬上會在台大醫院工作,
: 是以我們簽約前一再向櫃檯人員確認,將來契約上人名失去教職員身份後,
: 可否換成另一位具台大教職員身份同居人的名字,因為失去教職員身份後就沒有住宿資格.
: 修齊會館人員:可以.
: 七月底,
: 我有台大教職員身份,女友即將沒有.
: 要去換名字,修齊會館人員:不可以.
: 還說當初說可以的人因為是"阿伯"比較不清楚...
: 還要回報他們高層看要怎麼處理.
: 一直到昨天,修齊會館的答覆是不行,必須退宿.
: 但是,負責接洽我們問題的修齊會館人員表示:
: 1.她還沒知會當初跟我們說可以換的那位員工這件事.
: 2.她口中的主管也沒有對該員工在我們簽約前所做的承諾有任何的表示.
: 我明白在法律上,當初該員工在我們簽約前所做的承諾是非常空洞的口頭說詞,
: 只要該員矢口否認,我們就死無對證.
: 目前女友又在台大醫院找到新的工作,但是身份可能不屬於台大的教職員,
: 修齊會館正與台大住宿服務組在審她的資料中,
: 所以目前是以很尷尬的身分住著.
: 想請教各位同學的是,
: 修齊會館說合約不能更改,不讓我們換名字,
: 那各位同學當初入住太子學舍時,也有簽約嗎? 在辦理換房時,沒有改合約嗎?
: 謝謝.
: PS:
: 1.入住時我們兩個人的資料都有登記,並非只登記一人.
: 2.當初答應我們說可以換人的員工姓名,簽在入住時的財產清單上,所以還不致於找不到人.
我猜測這可能是你們跟太子上面的溝通有一些誤會吧??
跟太子簽約是以8/31,且是一年簽的方式為主,所以你們在五月簽的約
應該是到8/31為止.且您說在七月底您有台大教職員的身份,
所以您可以在簽新約(9/1至明年的8/31止)使用您的名字來簽約,
不需要理會到您女友的那一份簽約吧.....
不過您要注意的應該是新約可能要在8/31前簽訂,且要跟太子確認您
要在繼續居住在您目前的房號房間....
住宿簽約太子對住戶都是以一年約為主,所以還請您自己看一下簽約
內的條款,我想太子在8/31前不能驅走房客,您新約的簽訂我建議您用
您的新身份來簽約,就不需要在卡在您女友是否有台大教職員身份了......
只要您簽新約時有台大的教職員身份,且房屋契約是以一年為一簽的話,
我想太子不應該也不能驅逐房客,不然,屆時您可就自己的權益跟太子
來打官司,不能說契約書上面的一年簽是只有保障太子建設卻沒有保障
住戶吧!!! 寫了一些東西,希望您看得懂。加油。
ps. 台大醫院應該也屬於台大教職員的一員吧???這一點我不是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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