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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DormM1 看板] 作者: 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站內: NtuDormM1 標題: [討論] 明天中午12:30學務處要修宿舍管理辦法 時間: Wed Nov 25 21:38:52 2009 各位舍胞好,我是前男八生治會副總幹事,現在政研一的王宏恩 我跟學生代表大會現任委員,法律三許凱傑 將會出席明天由學務處舉辦的學務處法規修改的會議 內容有提到有關於住宿管理辦法的修改 這樣的機會是非常難得的,也希望各位舍胞可以給我們更多意見, 讓我們可以跟校方討論! ------------------------------------------------------------------- 19-5 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改成 擅自留宿訪客或未經同意讓訪客進出寢室。 這一點改的很有趣,現在變成所有的訪客都可能會被趕了 可是....未經同意,是誰同意呢?大家又覺得是誰有權同意呢? 輔導員同意就好?生治會長?室友?大家可以給些意見 這條假如修成是只要室友同意的話,BOT單人房馬上就解套了... 可是假如規定要輔導員同意,那輔導員憑哪些同意或不同意呢? 又,什麼是留宿呢?晚上8點待到4點回家算不算? 半夜3點來,3點半走算不算? 怎樣的時間才算是留宿呢? 19-9 擅自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改成 非經許可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一樣的問題,誰有權許可可否飼養動物呢? 室友?輔導員?馮燕? 19-12禁止宿舍公共區域堆放雜物。(新增) 這條跟去年最有關的就是...走廊可不可以擺鞋子? 女四的掃地阿婆會直接把走廊的鞋子拿去垃圾筒丟,那男一也可以這樣做嗎? 學弟被幫學長姐做之夜道具,佔放一晚,這樣算不算雜物呢? 什麼是公共區域,什麼是雜物呢?需要大家給意見 19-13違反宿舍生活自治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規定。 這條看似沒有變,其實卻是殺傷力非常大的條款,因為這條跟其它19條的規定一樣大 這代表說,生治會自己立的法,是來自於這條授權,所以比19條其它都小,不能違反 而19條有規定訪客,在別條又規定訪客時間只能到12點,因此... 就算生治會通過的法規,也不能超過宿舍管理法的範圍 那麼BOT一直說要的公投,就算過了,真的會有效力嗎? ------------------------------------------- 以上這些法條,是明天就要討論並且表決的 時間非常趕,請有看到的住宿同學多多表示意見:) 這些點不是學校忽然丟出來的 在這兩年的生治會以及住宿組中都有討論,可是往往時間不夠 因此,需要大家的意見!!! 也請其它宿舍同學有看到這篇文的,可以轉給自己的宿舍板 現在聽說明天有要去開會的包括學生會長,研協,男五生治會長 以及在下我,以及法律系許學代 但是,這些法規卻是跟各位住宿生有密切相關的 甚至也會影響大家接下來兩三年的生活 因此,請大家多多給意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2.1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2.115 ※ 編輯: wearytolove 來自: 140.112.202.115 (11/25 21:39)
jasonlian:支持只要"室友"同意即可留宿訪客。 11/27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