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CY1983:教官說得好 05/29 01:28
→ NTUDM3:補充:PO這篇不是要和蟹什麼!只是消除彼此緊張對立或仇恨吧 05/29 01:35
→ NTUDM3:用適當合理解決方式比較妥吧 請三思!! 05/29 01:36
→ NTUDM3:不大建議用法律途徑來解決 畢竟大家都是學生又不是深仇大恨 05/29 02:17
→ NTUDM3:再者很多引經據典之法律用詞定義上跟面對法官的定義是有差 05/29 02:18
→ NTUDM3:異性的 而且曠日費時開庭程序與耗費財力時間等 真的沒必要 05/29 02:20
→ NTUDM3:當然若同學覺得身心受辱要討回公道..我也只能尊重! 05/29 02:21
→ NTUDM3:不過大家適可而止 相互盡量節制約束不當言論發表比較洽當 05/29 02:26
→ NTUDM3:很多事在網路上多說無益引起反效果 真理事實都無法釐清呢 05/29 02:28
推 alx241:現在的狀況就是大家不滿事發者的態度吧 05/29 05:29
→ NTUDM3:樓上同學說的中肯..但還是解玲須靠繫鈴人來作解套呢 05/29 06:35
→ NTUDM3:很誠摯期盼雙方(侯生與B大)都拿出台大人風範好好溝通取得諒 05/29 07:11
→ NTUDM3:解與寬恕.人生路還很長多想想 自己要為自己行為來負責呢 05/29 07:15
→ NTUDM3:不過老師說的同學都不見得聽..更何況卑職官小職微呢! 05/29 08:00
→ joyenhsu:教官 看不出B大哪裡沒有誠意了? 05/29 11:45
→ Noamui:B大本來已經夠誠意+中肯 不知道另一位繫鈴者是要她道歉什 05/29 12:12
→ NTUDM3:唉呀..樓上同學-->誠意完全在於雙方自己感受吧(我好像沒說 05/29 12:15
→ NTUDM3:B大沒誠意耶)若詞句有影射到B大 我真的很道歉!(別告我哦!) 05/29 12:16
→ m0806449:明明那篇就寫的比第一篇好太多 不只道歉 還告訴她哪裡 05/29 12:21
→ m0806449:要改進 超有誠意的! 好嗎~~~~~~~~~~~~~~~~~~~ 05/29 12:21
→ m0806449:不然錯的人 永遠不知道哪裡錯 那有什麼用??????????????? 05/29 12:22
→ Noamui:難道Noproblem選擇原諒D而對B要提告是因為B明確指出她錯在 05/29 12:24
→ Noamui:哪嗎~??????? 05/29 12:24
→ Noamui:這只能說是_ _ _ _了.... 05/29 12:24
→ NTUDM3:我只能說極少部分人只能在法官面前承認錯誤 在宿舍管理上我 05/29 12:38
→ NTUDM3:也遇到打死不承認違規(已有錄影存證) 那是我的悲哀與不是 05/29 12:39
→ NTUDM3:畢竟我也遭到一些人士質疑 到底我是怎麼教導學生品德或公德 05/29 12:41
推 KingCaesar:請問教官 如果有人承認自己已經是妨礙安寧的累犯 05/29 12:42
→ KingCaesar:那下次又違反規定 可以直接罰他服務時數或乾脆退宿嗎? 05/29 12:42
→ NTUDM3:心的 我只能默默說都是我不對.但我扛的責任不能無限上綱啊! 05/29 12:43
→ m0806449:教官 我覺得您也很好玩耶 兩造明明就是很容易叫來坐下談 05/29 12:44
→ NTUDM3:回K同學 查證屬實當然要秉公依法退宿處理的 不用懷疑的! 05/29 12:45
→ m0806449:誰對誰錯有眼睛有良知有道德的人都看得出來 可是您卻 05/29 12:45
→ NTUDM3:但法規沒有規定處罰能用服務小時數的! 05/29 12:46
→ m0806449:放任不處理 只在這邊發文(我看到是這樣 如果有錯 我道歉! 05/29 12:46
→ KingCaesar:請參見 精華區 新版生活公約 六、懲處辦法 05/29 12:47
→ m0806449:請問這不是縱容嗎? 05/29 12:47
→ NTUDM3:有關m同學所提 依法規侯生部分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單 下次再 05/29 12:54
→ NTUDM3:犯才能勒令退宿 我是依法處理沒有縱容問題吧 05/29 12:55
→ m0806449:前段是這樣沒錯 那後段的糾紛呢? 05/29 12:57
→ NTUDM3:K同學 依太子生活公約是無罰則 所以不知精華區內規定為何? 05/29 12:57
推 KingCaesar:教官是對的 這不算縱容啦~ 只要把累犯再犯退宿就OK了~ 05/29 12:57
→ NTUDM3:就糾紛問題 依法規沒有明訂處罰 所以一般都以和解來處理 05/29 12:58
→ NTUDM3:當然要雙方願意坐下來談和解與賠償 輔導員為調解人 最後是 05/29 12:59
→ NTUDM3:立下和解書雙方簽名各留一份副本 正本由輔導員留存歸檔 05/29 13:00
推 KingCaesar:教官 你不會是不知道怎麼看精華區吧? XD 按小寫z 05/29 13:00
→ NTUDM3:若不能和解 就看當事人至警局提告(輔導員須賠同) 05/29 13:02
→ NTUDM3:K同學誤會 是經輔導員確實查證屬實(同學舉報沒有查出證據是 05/29 13:03
→ NTUDM3:不算初犯的..初犯確定後再犯且查證屬實就退宿的 05/29 13:04
→ NTUDM3:回K大 哈哈還真不會用精華區呢 剛剛進去看!扣點方式並未執 05/29 13:09
→ NTUDM3:行 主要這份生活公約是太子提出經生治會同意公告 但我所了 05/29 13:11
→ NTUDM3:解當初住宿組有討論 在執行無法源依據的問題 譬如宿舍法規 05/29 13:12
→ NTUDM3:是經過校方住宿管理委員會通過-->宿舍輔導委員會通過-->送 05/29 13:13
→ NTUDM3:校方行政會議通過發佈的 所以生活公約部分只能勸導來執行 05/29 13:14
→ NTUDM3:否則執行生活公約內罰則是違法的.在此澄清之 05/29 13:15
推 KingCaesar:我想也是 應該是簽約時附帶簽的那一張才有法律效力才是 05/29 13:22
→ NTUDM3:K大正解! 05/29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