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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ergiya (走進新時代)》之銘言: : 如此一來 : 這就變成版主是被免職的 : 不過我還是覺得公告就應該要有明確的判決 : 應該是要把處分如何表達出來 : 比如說 停職 免職.........之類的 這樣不等於免職跟停職嗎... 哪裡拐彎抹角了?? 您可以具體指出我公告內容哪一點讓您覺得不明白的 讓我下次可以改進嗎?? : 不要說什麼版主不適任所以由組長代理之類的 : 感覺有點拐彎抹角 : ※ 引述《asak (竹子狐)》之銘言: : : 我覺得我「似乎」看懂了 : : 所以這整起事件並不是罷免案囉? (至少就前course版版主去職一事來說) : : 如果是這樣 : : 那我想我了解了 先前提出的問題中 第1點也就不是問題了 -- ▂▄▃▁ ▅▄▂◥██ ▊◥ ▌ █◣ ◥█▉▍█▋◥ ▆▄▁█▊ ▍ ▃◤ █▉ ▌◤ ◥ ◢▊ ▃▄▆▇▅▃█▋ ▌ █ smarttbl █◤▄▂◤ ▉▅▂▌ ▍ ▎ by cat918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