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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mkpy 被告:kenttai/Archi821/calacala 判決主文:原告mkpy程序不合,裁定駁回。 判決理由:一、根據台灣大學群組法規,第五章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原告未向該板 板主申訴,也未取得板主給予的判決文。此越級的申訴不予處理。 二、公然侮辱為告訴乃論之罪,請由被害人提出告訴。 三、未獲得原作者同意的侵權轉載,請由原作者提出申訴方為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139 wangtzermin:轉錄至看板 NightHistory 05/25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