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cMax:目前的認定是 所有板主都必須符合資格 61.57.128.97 07/05 13:26
我們的板想要新增一人當板主,但此人的發文數未達20篇,請問他是否可以當板主?
台灣大學群組法
◎第三章 板主
§ 第一節 板主新增
2.原先沒有板主的板由連署產生。申請原因請詳細填寫治板理念、看板發展方向。
申請人須註冊滿一個月,上站次數滿50次,文章數達20篇,且為該板板友。
有效連署人數10人即達受理標準,其中必須包含5位該板板友。
3.原本有板主的板一律由原板主新增。原板主有權可以隨時新增板主。
任一位原板主在一個月內若認為新板主不適任,可以提出申請,解除其板主職務。
我對上述規定的解讀是:
「原先沒有板主的板」才需要申請者發文20篇,
至於「原本有板主的板」,只要原有板主提出即可。
請問此解讀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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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JYeh 來自: 111.248.3.140 (07/05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