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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四屆轉北轉盃之轉運來 參加學校: 台灣、政大、清華、交通、中央、輔仁、淡江、東吳、世新、銘傳、北大、 台科、中原、真理、師大、中正、中興、逢甲、靜宜、東海、義守、北醫 競賽項目及組隊方式: 一、籃球: (一)競賽項目: 1.男子組:五對五比賽 2.女子組:三對三比賽 (二)組隊方式: 男球員(含隊長)可報15位。當天比賽每場僅可登錄12位。 女球員(含隊長)可報6位。當天比賽每場可全登錄6位。 二、排球: (一)競賽項目:男女混合組(三男三女)。 (二)組隊方式:球員(含隊長)可報16位。當天比賽每場僅可登錄12位;男生上場人 數三人爲上限。 三、羽球: (一)競賽項目:採五點團體賽(二男二女),比賽順序如下。 第1點:女子單打組 第2點:男子單打組 第3點:男女混雙組 第4點:女子雙打組 第5點:男子雙打組 (二)組隊方式:以隊方式報名球員(含隊長)可報12位。 四、桌球: (一)競賽項目:採三點團體賽(一男一女),比賽順序如下。 第1點:女子單打組 第2點:男子單打組 第3點:男女混雙組 (二)組隊方式:以隊方式報名球員(含隊長)可報6位。 五、壘球: (一)競賽項目:男女混合慢壘賽。 (二)組隊方式:以隊方式報名球員(含隊長)可報18位。當天比賽每場可登錄18位 六、網球: (一)競賽項目: 1.男子組:單打個人賽 2.女子組:單打個人賽 (二)組隊方式:以個人名義報名,各學校不限制名額。 七、田徑及大隊接力: (一)競賽項目: 1.田徑:a.男子組個人賽100M b.女子組個人賽100M 2.大隊接力:8男8女1600M接力賽 (二)組隊方式: 1.田徑:以個人名義報名,各學校不限制名額。 2.大隊接力:以校為單位,一校限報一隊。 八、因受限於場地因素,除田徑及網球不限、籃球(男)可兩隊報,各校報名各類項目隊 數上限為一隊。 九、報名不同項目,選手可重複,但比賽時間如有衝突,請擇一競賽或做替補方式調整, 大會不做賽程時間的調整。 比賽時間:97年3月29、30日。 報名費用:約250/人 領隊抽籤會議: 一、時間:97年3月16(星期日) 下午三點;並進行抽籤,如未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 ,不得異議。 二、地點:再通知。 三、每隊各派一名代表參加會議。 各組競賽規則: 一、籃球競賽規則 (採用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法)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身分證及駕照)與學生證比對。若經查證屬 實,則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應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格 ,請勿以身試法。 4. 比賽時間應為四節,每節10分鐘。在第1節與第2節(上半時) 之間,第3節與第4節(下 半時)之間,以及每一場延長賽開始之前,其休息時間為2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5分鐘。 只有第一節開始比賽採取跳球,其他節次採取球權輪替。 5. 每次請求暫停時,應給予一分鐘的時間。每隊上半時允許請求兩次暫停,下半時允許 請求三次暫停,每一延長賽可請求暫停一次。上半時未使用的暫停不得移至下半時或延長 賽使用。 6. 僅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或換人,應與記錄員取得視覺連繫,或親自到記錄台 ,以專用的手號,明確地提出請求暫停或換人。 7. 第四節或每一延長賽最後兩分鐘,球中籃得分計時鐘撥停時,得分隊不得請球暫停。 8. 球隊被判棄權時,對隊獲勝,分數應記為20比0,棄權隊在排名的積分得0分。 9. 團體犯規滿5次,必須進行加罰狀態,個人犯規滿五次也應離場。 10 球員、替補員、教練、助理教練以及球隊有關人員,任何嚴重的不合運動道德行為就 是奪權犯規。 11(鬥毆狀況)教練、替補員或球隊有關人員因離開球隊席區而被取消資格,無論其人數 多寡,應登記教練技術犯規一次。 (二)比賽賽制:預賽、複賽採單淘汰制(取前八強進入複賽)。 (三)競賽規則: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二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 為準。 2. 每組取分組第1名晉級複賽,如遇同組戰績相同,則比較得失分之勝隊晉級複賽,若 得失分仍相同則比照雙方對戰紀錄。 3.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4.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5.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6.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7.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天備案。 8. 各隊請統一隊服顏色,且兩隊隊服顏色深淺差別由裁判自行決定,球衣前後至少需有 一面有背號,同隊隊員背號不得重複,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上場。比賽時需將球衣下擺塞 入短褲。 9.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男女生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二、排球競賽規則 (採用最新國際排球規則執法)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 查證屬實 ,則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應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第一局開賽場地及發球權在賽前由雙方隊長猜拳決定。 5. 各局比賽逾時超過十分鐘經裁判三次唱名未出場比賽者,視為棄權論。 6. 比賽若有發生糾紛或問題不屬明文規定者,由裁判長作最後的裁決。 7. 前兩局如雙方24分平手,則以先贏兩分(DEUCE)者獲勝,比分無上限。 8. 決勝局(第三局)雙方14分平手,則以先贏兩分隊伍者獲勝,比分無上限。 9. 裁判鳴笛指示發球後,發球員必須在8秒內完成發球。 10.每局可叫暫停二次,每一次各30秒。 11.戰績相同判定順序為(1)比總得分/總失分,商數大的晉級;(2)比勝局/敗局;商數大 晉級;(3)依兩隊的對戰成績判定。如商數比相同,比局數比,以此類推。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注意賽程,並於賽前二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天備案。 7. 請各隊穿著整齊一致之球衣出場。 8.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三、羽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採取三局兩勝制。 5. 單打、雙打每局21分(加分至31分)。 6. 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7. 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2分鐘。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二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 為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備。 7. 請各隊穿著整齊一致之球衣出場。 8.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四、桌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採取搶一局勝制。 5. 先得 11 分的一方為勝方。10 平後,先多得 2 分的一方為勝方。 6. 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7. 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2分鐘。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備。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五、壘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採單淘汰七局制。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取消比賽。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8. 女生擊中落地即至少保送上一壘(可跑二壘),其他壘包跑者照舊可被接殺(沒有推進)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六、網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男子組採搶八局,女子組採搶六局,如遇平手狀況(7-7 5-5)採搶7分制,如 遇6比6平手,則選手必須贏對方兩分才可拿下獲勝(ex:8-6 9-7…)。 5. 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6. 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2分鐘。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取消比賽。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七、田徑及大隊接力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田徑個人賽可穿著釘鞋,大隊接力女子為單數棒次,男子為雙數棒次。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 如有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方式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取消比賽。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八、趣味競賽 橋牌 ‧人數:以組為單位 ‧時間: (3局) ‧規則:贏者晉級 麻將 (各校限最多4人參加) 拔河 ‧人數:15人 (男生最多8人) ‧時間:3mins/局 (3戰2勝) 7人8腳 ‧人數:7人(4男3女) ‧規則: (每校兩次機會 計算以秒數低為準) 第一回合 ‧在指定距離內 計算各校秒數 ‧秒數最少的6隊 得以晉級 第二回合 ‧在指定距離內 計算6隊秒數 ‧秒數最少的3隊 得以晉級 第三回合 ‧在指定距離內 3隊同時競賽 訂出前三名 躲避球 ‧人數:15人 (男生最多8人) ‧時間:每局5分鐘 (3戰2勝) 大跳繩 ‧人數:八人(3男3女+2位拉跳繩) ‧時間:3分鐘 ‧規則:6人從外進入,6人全進後開始計算次數,只要有人失敗就重來 ※ 編輯: littledan318 來自: 140.112.241.9 (02/24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