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 XXX O O O 05/26 02:56
→ HLH5: 何牧民 O O O 05/26 05:24
推 madrichard:楊舒淵 ? ? O 05/26 14:41
推 dddcute: 郭芝榕 ? ? O 05/26 15:14
推 babymeno: 陳韻婷 ? X O 05/26 18:26
推 komai: 康立昌 晚上幾點? 0 0 0 05/26 21:00
推 intontu: 賴建順 0 X 0 05/26 23:11
→ intontu: 賴建順 抱歉更正 X X 0 05/26 23:11
推 bartenderrr:李康 X O O 05/26 23:17
推 sexysam: 陳永昌 0 0 X 05/26 23:48
推 elliane: 沈家宇 X X O 05/27 00:00
推 finstf: 許家睿 0 0 0 05/27 02:25
推 Geiwoyujie:蔡宇若 O O X 05/27 08:53
推 waynekoh: 黃柏瑋 O X X 05/27 09:07
以上: 週三--六位 週五--九位
推 andy74139: 蔡朋延 O O X 05/27 22:07
推 sisistar: 周穎希 X X O 05/28 01:38
以上: 週三--一位 週五--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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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前: 週三 6+1 週五 9+1
7<10 似乎不是唯一解?
公告後
推 eternalheast:詹智涵 X 不確定其中一天晚點會確定 05/31 09:20
推 yuchou: 賴昱州 X X O 05/31 11:44
推 champavalon: 陳品融 X X O 05/31 18:10
以上 週三--無 週五--兩位
7 < 12 似乎也不太對
真不好意思 可能文組念太久 讓我數學退化至小學程度 怎麼算都覺得週五人比多
我真的也看不出來 週五跟週三的人是一樣多的
如果說兩天人數差不多也就算了
但是7位 跟 12位 參加人數似乎已經不是差不多了 差距約莫40%的人數
想請問為什麼社長要堅持在週三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66.203
推 HLH5:請算X 個人對週三週五無偏好 05/31 19:52
算X的用意是? 要算「哪天比較少人不會來嗎」?
為什麼不直接看「哪天比較多人出席」的正向肯定敘述?
感謝釋疑!
推 dn96:如果算X 那公告後不用算嗎 公告後三的X是3位 五的是0位 05/31 20:03
→ dn96:而且怎麼確定"?"是X還是O? 05/31 20:03
推 HLH5:投?是什麼意思 最沒爭議的就是此人違規廢票了 05/31 20:07
推 HLH5:intontu的兩種敘述我看不出有差別 05/31 20:07
那你直接說為什麼不算O就可以 謝謝
(我也是直接將?忽略未記,為什麼有這麼大差別呢?)
你也可以直接針對我剛剛計算的 週五O的人數大於週三O的人數 40%
但是卻選擇週三的決定為何? 謝謝!
推 HLH5:本來就是調查誰不能來 而不是調查大家最喜歡哪天來 05/31 20:09
我的管見認為出席率比較重要!
推 HLH5:只有1和0 不計是什麼意思?0?1? 要不計當然是該人每天都不計 05/31 20:12
推 HLH5:我也希望大家都能前來 這點我們沒有歧見 05/31 20:13
推 HLH5:個人以為?的那幾位都一定會前來 就這樣而已 所以我考慮場地 05/31 20:17
你剛剛說"?"做為違規廢票 沒有爭議 然後 現在又說 你以為這幾位會來?
所以這種算法就是想要惹爭議的意思嗎?
你知道她們會來的依據是? 如果他們事後已肯定會來 為什麼還沒有改推文呢?
推 HLH5:我認為他們是O 不然就是廢票 兩種方式結果相同 05/31 20:41
推 HLH5:不然不喜歡的日子投?就好了 到時還是可以出席 X變投假的了 05/31 20:43
我還是不了解 為什麼"?"可以推定成"O" 而不是廢票呢?
如果你可以將"?"推定成"O" 別人是不是也可以將"?"推定成X呢?
推 babymeno:推 我的算法也原PO一樣 ?≠能來。 05/31 20:44
推 HLH5:?本來就不該存在 當成廢票是沒有爭議的 你不能說我這有瑕疵 05/31 20:50
推 babymeno:是當成廢票我不反對,可是就算當成廢票還是禮拜五多吧 05/31 20:51
→ babymeno:我的理解是廢票就跳過,那算O吧 05/31 20:51
推 HLH5:計成廢票就是該人每天都廢票 前面有提 05/31 20:52
推 babymeno:當天不確定沒必要否定他哪天確定可以來,在下愚眛不懂你 05/31 20:53
→ babymeno:計算的邏輯 05/31 20:54
推 HLH5:依照樓上的方式那廢票就是X 05/31 20:57
推 HLH5: 修正 ?就是X 05/31 20:58
推 babymeno:那你又幹嘛只算X 05/31 20:58
推 komai:遊戲規則說好就沒事,你沒說好就服眾議吧。而且你對三或五沒 05/31 20:59
→ komai:有特別偏好,那你在堅持什麼呢? 05/31 20:59
推 HLH5:就是等同?計廢票的結果了 05/31 20:59
我的算法:將問號當天不計入肯定票或否定票之廢票
週三:O─7位;X─7位;?─三位
週五:O─12位;X─4位;?─0位
社長算法:將投問號的三天選擇全部視為廢票
週三:O─7位;X─7位
週五:O─9位(投問號者全計入廢票);X─4位
以上是根據目前投票結果。(公告前剛好是七比七)
1. 如果都是七比七,週五的X比較少,為什麼不選週五?
2. 目前計票結果週五較多,為什麼不選週五?
3. 一開始有人投問號票時,怎麼沒有聲明廢票均視為廢票論?(甚至投票前也未說明)
推 HLH5:已經在調查文繼續提供推文 選擇?的人同樣可以改變決定 05/31 21:02
推 HLH5:貿然改變結果 恐怕引起其他爭端 可能換週三的人有異議 05/31 21:03
推 komai:錯誤決策還要繼續錯下去的意思?規則都沒說清楚,一切你說了 05/31 21:09
→ komai:算?投票日期本來就是表決,我不懂你其它篇推文的意思 05/31 21:09
推 komai:同意賴學弟的說法。 05/31 21:15
推 HLH5:一張廢票等於該人廢票 這不是規則而是唯一廢票之計算方式 05/31 21:19
^^^^^^^^^^^^^^^^^^^^^^^
廢票計票方法不是規則?
推 komai:哪來規則,show me plz 05/31 21:20
推 HLH5:因為只有0和1二種選擇 若只該天廢票那?就等於X 05/31 21:20
推 HLH5:改變總必須有更高門檻 靜觀調查文結果 05/31 21:21
推 HLH5:規則是只有X和O 05/31 21:21
社長可能還沒投過票喔? 什麼是兩票制甚至多票制或許不太了解
誠心建議你來敝系修沈有忠老師的比較政府 可以有清楚的了解
用你的方式計票 是退一萬步再跟你討論,不是你的計票方式是對的!
現在台灣立委選舉兩票制很清楚 我政黨票亂蓋,區域立委票也要算我廢票嗎?
(補述:當然這次投票要視為一票制還是複數票也是有討論空間 在此不贅述)
另外我上述的第一點你尚未回應
→ komai:若非存在於章程中的條款,是否應該由幹部同時決定或是會員決 05/31 21:21
推 komai:定之?你這有點獨裁了吧? 05/31 21:22
應推文者要求刪除
※ 編輯: intontu 來自: 114.36.66.203 (05/31 22:02)
※ 編輯: intontu 來自: 114.36.66.203 (05/31 22:42)
推 youyouyou:應該是電機系讀久了...?當成don't care...化簡了 06/02 12:24
→ sexysam:推3U大 06/02 16:03
→ sexysam:那我下次要填10'bzzzzzzzzzz 06/02 16:04
推 dcwcwin24634:XDDD 上次看到Don't Care是大二上 (菸) 06/02 20:05
→ dcwcwin24634:老了... 06/02 20:05
推 kiawe:樓上說老了我跟3U就要哭了 06/04 17:59
推 dcwcwin24634:看來也只能一起QQ了 T^T 06/04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