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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轉胞好 6/4(五)就要舉行會員大會了,由於這次的會議除了是本該舉辦的 例行公事外,也會對於96級和97級的一些問題、以及97級的社團規劃 做些討論,因此畢業的學長姐們會組成顧問團出席會議。 在這篇文章,將列出顧問團名單,並對「顧問」重新進行定義,以利 此次會議進行,甚至我們希望能借此機會,為轉聯在組織上樹立新的 典範,將「顧問」做好明確的角色定位,進而書入章程。 首先,先列出此次加入顧問團的顧問名單 召集人:楊舒淵(93) 李 康(91)、成昀達(92)、蕭凱文(93)、馬宗銓(93)、黃靜瑩(93)、 陳怡儒(93)、郭恬君(93)、周逸文(93)、張碩彥(93)、黃鉦原(93)、 郭芝榕(94)、宋欣薏(94)、周穎希(94)、馬安奇(94)※名單隨時更新※ 顧問團的成員因為大多離開學校,所以不會全員與會,不過未與會者 已同意授權與會顧問代表他們的意見,故屆時會議若有需要顧問團之 處,將由在場顧問協商後由召集人或推舉一顧問發言。 接下來對「顧問」進行界定 各位可以發現,這次顧問團的組成是以94以上之學長姐為主,並非如 同章程所定,卸任之幹部皆為顧問。為什麼這麼安排呢?我們考慮的 是: 1. 轉聯的制度,實際上會造成交接兩屆有overlap的狀況。 2. 這點舉現例會比較清楚。轉聯現在以95、96、97三屆為主要的活動 份子,而三屆都互有直接的傳承關係,因此像是現在9697發生狀況 ,95可能也會因為和96的情感而無法做出公正的仲裁。 因此,此次的顧問團成員在和95、96討論過後,認為對章程中顧問的 組成規定重新定義。當然,依現在的章程來說,96以上仍是顧問,但 是我們溝通過後,95和96在此次大會願意放棄顧問對章程的解釋權利 ,僅以卸任幹部/會員的身份與會。 白話文:在現在的狀況,96和97是事主,95和96又直接傳承,如果95 和96有章程解釋權的話,97就甭玩了。) 很感謝95和96的明理,經過91~96的討論,顧問們認為日後章程對「顧 問」可以重新界定如下(非正式的說): 卸任幹部皆為顧問,不過顧問有兩種。 一種是有章程解釋權的顧問,一種是沒有章程解釋權的顧問。 以大四為分界,大四以下的是沒有章程解釋權的顧問。 沒有解釋權的顧問需直接負責傳承。 以上,希望以這樣子理性尊重的溝通過程、以及如此的定義為基礎, 再配合更多更好的修正討論,能夠為轉聯樹立好的典範與制度。               990604會員大會顧問團召集人 楊舒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86
madrichard:因為是正式的文章 還請版主幫忙將標題改成[公告] 謝謝 06/04 00:13
HLH5:本板已經沒有[公告] 如有需要可以自行改標題成公告 06/04 00:30
madrichard:啊..我PO文時 它說版主才能用[公告] 我改不過來^^" 06/04 00:31
HLH5:原來板主這麼威 06/04 00:32
finstf:推 06/04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