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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諒解,但是很難滿意。 我不知道原來會員大會可以這樣排除 我身為本屆轉學生選罷本屆會長的權利。 因為你們開會的時候思慮不週, 所以現在是要懲罰我提編嗎!? 我明明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對待, 在你所謂「比較公平公正的方式」下。 ※ 引述《littledan318 (LD)》之銘言: : 你好! : 我是負責這次投票的監票及驗票的B95顧問。 : 根據會員大會的開會結果, : 你是不具有投票資格的, : 投票資格很明確是:台大轉學生聯會會員,以B97級為限。 : 至於你提到的會費, : 會費的功用主要是在於參加轉聯舉辦的活動時, : 有繳交會費的會員會有一些優惠, : 另外更重要的是表達對這個社團的一種支持, : 與這次投票是完全不相關的事情。 : 即便你沒有繳交會費, : 如果你學號是B97,你都有投票資格。 : 當然這絕對不是要剝奪你的權力, : 而是在環境的條件因素下, : 會員大會討論過後,認為這樣的方式, : 反而是比較公平公正的方式。 : 如果你有參加到會員大會,應該就能夠諒解會議這樣決定的理由。 : 希望這樣的回答能夠讓你滿意!! : : -- : : ◆ From: 118.166.141.215 : : 推 HLH5:為何選舉投票資格是會員 罷免資格是B97 只能說在這沒有道理 06/06 00:15 : 如果覺得沒有道理不是應該在會議時就提出來討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34.89
ulitachi:B97名單似乎是以為入學年度為主 所以不是完全沒資格投 06/06 10:14
dn96:應該拿去年錄取名單來對照比較好吧... 06/06 11:57